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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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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6

转债代码:123288 转债简称:隆新转债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6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68

转债代码:123288 转债简称:隆新转债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华新材”)于2026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利润分配事项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6年前三季度

2.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344,011.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4,423,331.95元。按照《公司法》和《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以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6,442,333.20元,扣减2025年度现金红利34,400,001.44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51,238,837.4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86,436,213.13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总股本559,000,02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9,130,001.61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等文件的规定,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