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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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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1.77亿元,降低66.32%,主要因为本期出售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2、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20.66亿元,降低32.43%,主要由于公司优化负债结构,降低短期借款比例。

3、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18.05亿元,降低34.17%,主要因为本期票据到期付款。

4、合同负债较期初增加3.03亿元,增长40.90%,主要因为本期预收货款增加。

5、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0.59亿元,降低54.40%,主要因为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已在本期支付完毕。

6、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1.89亿元,降低78.84%,主要因为本期末应缴未交的企业所得税减少。

7、应付债券较期初增加10.17亿元,增长202.98%,主要因为本期新增发行债券。

8、投资收益较同期增加2.73亿元,增长70.39%,主要因为本期处置欧科亿部分股票资产。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同期增加1.09亿元,增长356.60%,主要因为本期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收益增加。

10、信用减值损失较同期增加1.38亿元,增长1,132.67%,主要因为本期应收账款增加,因此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11、资产减值损失较同期增加0.62亿元,增长120.04%,主要因为本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10.19亿元,降低45.25%,主要因为本期公司加大镍矿原料战略储备,导致营运资本占用增加。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增加60.48亿元,增长78.56%,主要因为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减少。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同期减少56.14亿元,降低102.77%,主要因为本期减少新增贷款规模。

1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同期减少5.37亿元,降低4,808.63%,主要因为本期减少新增贷款规模。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前十名股东中“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28,654,3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关键金属回收与提取、新能源材料核心制造、动力锂电池回收业务持续支撑公司经营稳健,海外镍资源项目产能稳步恢复,动力锂电池回收及高比能正极材料放量增长,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70.11亿元;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3亿元,同比增长9.40%,经营底盘稳固。2026年第三季度,面临镍、锂、钴等关键金属价格进一步下行、核心原料硫磺价格继续高企、市场竞争加剧等多重行业周期性压力,公司实施控量保利、提质增效等措施,2026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0.24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1亿元,环比大幅增长。同时,公司克服海外镍项目一季度遭遇的地质灾害事故带来的挑战,稳步推进海外镍项目复产爬坡,强化降本与技术创新,持续增强产业链韧性。

1、海外镍产能稳步恢复,动力锂电池回收及高比能正极材料放量发展

(1)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镍金属出货30,812吨(含参股产能),平均每月镍金属出货10,270吨,平均每天产出镍超330吨,出货量稳步攀升,恢复正常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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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镍资源出货量

(2)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印尼镍资源项目(含参股产能)自产钴金属5,466吨。

(3)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回收钨资源循环再制造钨产品出货量达到4,281吨(WC计),销售额同比增长122.96%。

(4)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回收拆解的动力电池达到50,105吨,同比增长超36%。

(5)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三元前驱体出货9.2万余吨。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继续管控行业恶性竞争,稳步推行前驱体镍计价不打折的理性销售政策,进一步调整客户结构,并全面高镍化,驱动前驱体销售进入盈利增长通道。

(6)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正极材料实现出货21,500吨,同比增长超20%,高比能正极材料顺应新兴市场需要大幅增量。

2、创新升级,推动公司业务全面转型高质化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实施“清洁化、智能化、高纯化、超级化”的创新引领战略,聚焦关键金属镍、钴、钨、铟的高质化市场应用,围绕AI产品对算力金属镍、钴、钨的应用需要,全面升级高纯与纳米材料,推动关键金属镍、钴、钨拥抱AI应用。

(1)超高镍正极材料、固态锂电核心材料亮剑突围,实现关键技术突破,抢占下一代锂电技术制高点。

(2)全面启动高纯金属示范产线建设:公司启动5N高纯钪、6N高纯铜板、高纯6N镍金属、5N高纯钴片、优级纯镍钴晶体等系列高纯示范产线建设,并完成了75吨/年5N高纯钪、1.8万吨级/年优级纯镍钴晶体示范产线建设。

(3)突破纳米镍粉关键技术难题,掌握粒径可控、低氧含量、高结晶度纳米镍粉制备技术;启动中试规模产线建设,推进产业化落地,服务AI领域关键电子材料国产替代。

(4)钠电双路线齐头并进,多款产品顺利通过客户认证,聚阴离子钠电、氧化物钠电实现稳定出货。

(5)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成功获得ISO 56005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4级)评价证书,实现ISO 56001+ISO 56005四级双认证,标志着公司完成规范化、可持续的全域创新治理体系建设,实现知识产权管理深度嵌入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和商业化全链条,完成公司从生产制造基地向全球化创新枢纽的全新升级。

3、深化全球合作链,打开增量新通道

在全球地缘政治关系面临挑战的关键时刻,2026年7月22日,由公司承接的与韩国ECOPRO、印尼政府主权财富基金Danantara、印尼国家矿业公司旗下淡水河谷印尼公司合资的IGIP镍项目EPC工程关键设备一一全球最新一代、最大容量HPAL高压反应器(1,268m3)于2026年7月隆重就位,标志着IGIP镍项目迈入建设关键阶段,为在2026年底竣工、2027年上半年顺利投产奠定核心基础!

IGIP镍项目已被列为印尼国家级战略产业项目并获批印尼国家保税区,由韩国ECOPRO主导投资,淡水河谷印尼公司提供镍矿资源,三方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开启中国技术、韩国资本、印尼国有资本、国有资源的全面联盟。项目采取全流程绿色设计与清洁能源,旨在建成全球首个零碳镍资源产业园区,规划年产9万吨金属镍当量,投产后预计年出口额可达15亿美元以上,直接创造5,000个就业岗位,每年为全球近300万辆新能源汽车提供关键核心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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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IGIP关键设备就位典礼现场

4、积极实施回购与现金分红,持续优化公司治理

2026年7月,公司开启新一轮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含),截至目前,新一轮回购金额已达1.05亿元,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绑定核心员工利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2026年8月,为提升分红频次和投资者获得感,公司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同步披露了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2元(含税),分红总额达1.62亿元。该权益分派事项已于2026年10月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完善股东回报机制,兼顾长期发展与股东收益。

2026年9月,公司顺利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工作。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夏洪应先生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联合嘉实基金、南方基金、华泰柏瑞基金、广发基金等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共同提名,是公司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拓宽独立董事提名来源、保障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实践。该名独立董事的就任,将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会独立监督职能,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扩大ESG价值的全球推广

2026年8月,印度尼西亚东努沙登加拉省(NTT)发生7.7级强震后,Sikka县受灾严重。灾情发生后,公司迅速响应,统筹属地资源,紧急筹备救灾物资,组织团队奔赴灾区开展帮扶援助。公司分两批向灾区捐赠物资,所有物资均已交付当地灾害管理机构(BPBD)并完成签收,援助总价值约20亿印尼盾(约合人民币100万元),精准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效缓解灾区民生压力。作为本次地震灾害中首家开展公益援助的中资企业,公司的驰援行动获得当地政府及民众的高度认可,充分展现了中资企业的跨国善意与社会责任。本次抗震救灾行动是公司ESG社会责任建设的重要实践,进一步巩固了与印尼属地社会的共生发展关系。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灾区灾后重建工作,持续深耕属地公益事业,积极参与驻地民生保障与应急帮扶工作,持续树立负责任、有温度的海外中资企业形象,助力当地社会平稳复苏与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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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青美邦园区向东努沙登加拉地震灾区紧急捐赠救援物资

2026年8月,公司隆重举行2026年度“绿色梦想,学子启航”助学金颁发活动,为高考获得优异成绩的员工子女送上助学金,减轻员工经济负担的同时,对学子们送上认可与鼓励。本次助学金发放近10万元,资助员工子女共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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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 优秀员工子女获得2026年度格林美助学金

2026年10月,IGIP园区秉持“扎根本土、造福一方”的初心,将产业赋能从“文化融合”“就业帮扶”延伸到“人才培育”,从“授人以鱼”走向“授人以渔”,组织所在社区一一SAMBALAGI、WEREA两村青年代表来华学习中文,参观格林美绿色循环产业实践成果,助力社区青年成长为未来推动家乡建设、深化中印尼产业友谊与合作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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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印尼SAMBALAGI、WEREA 村青年代表在格林美荆门园区开启参观研学之旅

公司亮相第二届供应链可持续发展与创新大会,作为中国可持续供应链服务平台首批参与单位应邀出席,凭借在ESG领域的卓越实践,荣获AA级评级,属于国内最高级别,并荣膺首批《供应链企业可持续价值评价证书》,可持续发展绩效获得国家权威机构高度认可。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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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猛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穆猛刚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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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穆猛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穆猛刚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81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且具备相关资质条件。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数量为24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61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8,431.78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216,438.46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56,763.1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3家,主要行业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40,156.48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5年末职业风险基金2,126.98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8次和纪律处分3次。从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5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6次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萍,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乐,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永,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0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萍、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萍、签字注册会计师欧阳乐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志永,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能恪尽职守,遵循诚信、客观、公正、独立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6-079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3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罗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择期召开。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简历

罗卫,男,汉族,1987年1月生,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毕业,大专学历。2012年入职格林美,历任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办主任,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兼河南格林循环电子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格林循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青美邦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应急与环境管理中心主任、储运与车辆管理中心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公司印尼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罗卫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查,罗卫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