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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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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

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

2、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4.30%、41.18%、41.18%,主要系本报告期投资宁波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鹏合立”)取得的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主要系收购FAST FLOW GLOBAL PTE.LTD.股权时,协议约定部分股权对价款的支付与标的公司应收款项的收回情况挂钩。报告期内,相关应收款项到期未收回,对应657.93万元股权对价款无需支付,一次性结转投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款项融资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58.16%,主要系期末未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2)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1.65%,主要系临海工业园新园区建设增加所致。

(3)使用权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分别增长184.47%、50.33%、188.10%,主要系本期FAST FLOW GLOBAL PTE.LTD.租赁房屋增加所致。

(4)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39.95%,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5)应付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94.57%,主要系本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其他综合收益期末数较期初数下降247.64%,主要系本期人民币汇率下降,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7)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74.33%,主要系本期收购北京松田程公司88.2557%股权、纳入合并范围新增少数股东权益,以及收购控股子公司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40%股权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96.97%,主要系本期银行利率下行,利息收入下降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1.80%,主要系本期东鹏合立持有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167.90%,主要系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120.38万元,主要系本期取得北京松田程公司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2,688.06万元收益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56.02%,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6)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分别减少154.66万元、385.98万元,主要系本期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占比减少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17.66%,主要系本期人民币汇率下降,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56.23%,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到期赎回流入与购买流出的差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74.13%,主要系本期人民币汇率下降,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减少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00.77%,主要系以上两项原因共同影响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0,17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1.2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26年8月,公司以自有资金1,6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了控股子公司浙江可瑞楼宇科技有限公司40%的股权,实现对其全资控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本报告期及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50,000万元,已经到期收回本金的合计为24,000万元,实现收益为134.71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2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79%;高峰时点数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0月23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已提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刊登于202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2024年1月11日累计回购股份20,170,000股并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对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0,170,000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将从1,592,037,988股减少至1,571,867,988股,注册资本将从1,592,037,988元减少至1,571,867,988元。鉴此,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修改内容对照详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1月13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6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条款对照

(修改部分用楷体加粗标示)

■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提案1时,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会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9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江石西路688号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或其他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除注明复印件外),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章佳佳、陈银琼 电子邮箱:wxxc@vasen.com

联系电话:0576-85225086 传 真:0576-85305080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72”,投票简称为“伟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如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无效;

2、请在“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填上对应股数。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拟注销20,170,000股已回购股份,并将公司总股本从1,592,037,988股减少至1,571,867,988股,注册资本从1,592,037,988元减少至1,571,867,98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等。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10月27日)起45日内均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

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注销20,170,000股已回购股份并减少相应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决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3年11月9日-2024年1月1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1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2,077,988股的1.27%,至此,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相关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11月10日、12月1日、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1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同时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应当在本次回购完成后3年内实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按上述用途实施,则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回购股份于2024年1月11日实施完毕,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持有20,170,000股回购股份。综合考虑外部环境与公司具体实际等多种因素,公司预计不能在前述3年期限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故拟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592,037,988股减少至1,571,867,988股,注册资本将从1,592,037,988元减少至1,571,867,988元。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592,037,988股减少至1,571,867,988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尚待履行的程序及后续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依法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以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事宜。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