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能特 公告编号:2026-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由原林氏家族违规导致的公司与江苏盈时互联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时公司”)的票据纠纷,引发多个案件经历江苏省和福建省多级法院多次审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9日终审判决:“①同孚公司、冠福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盈时公司票据款6,000万元及利息(以6,0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9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按年利率3.85%计算)②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各366,588.7元,均由被上诉人同孚公司,冠福公司共同承担”。
公司尊重生效法律判决,多次派员前往负责该案执行工作的泉州中院执行局,报告履行判决存在的问题。一是盈时公司只是发行平台而非该案商票的出资人,且盈时公司早已处于“吊销,未注销”的状态,未依法成立清算组,无法保证该案所涉商票出资人依法受偿;二是经盈时公司其他债权人申请,已有其他人民法院先于泉州中院向公司发出了协助执行文书,该案款项如何支付需要多个法院相互协调。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泉州中院执行局完成该案执行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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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蹇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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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蹇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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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能特 公告编号:2026-081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6年10月26日上午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2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发出表决票九张),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九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九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8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在关联董事陈烈权先生、张光忠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能特 公告编号:2026-082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2026年3月2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的议案》;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二)的议案》,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基于公司当前业务开展需求及2026年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拟对2026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将比原预计金额减少750万元。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项关联交易调整,同意将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026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关联董事陈烈权先生、张光忠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无关联关系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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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本次调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涉及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简称“益曼特”)
法定代表人: Andries Willem Bos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医药中间体(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2,5-二甲基苯酚、氮气、氧气、氢气、乙酸溶液(含量〈80%)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的有效期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准);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86,631.14万元,负债总额为36,697.01万元,净资产为249,934.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80%。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96,853.01万元,净利润为130,852.50万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34,538.60万元,负债总额为26,821.93万元,净资产为207,716.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44%。2026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53,531.61万元,净利润37,782.5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China Enterprise B.V持有其75%股权,能特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在益曼特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益曼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公司名称: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泰科技”)
法定代表人:周盛波
注册资本:10,435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8,948 万元,负债总额为8,031万元,净资产为10,91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2%。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0,560万元,净利润为-2,720万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1,372万元,负债总额为6,529万元,净资产为14,8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2026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28,602万元,净利润3,960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陈成持有能泰科技34.60%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光忠先生亦担任能泰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公司名称: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东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塑料制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之一1214房(仅限办公功能)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78.39万元,负债总额为1,687.37万元,净资产为1,191.0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60%;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9,495.14万元,净利润为14.85万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224.38万元,负债总额为1,992.20万元,净资产为1,232.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79%。主营业务收入为15,645.90万元,净利润为41.1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邓春娜持有20%股权,邓东升持有80%股权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公司名称: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炳忠
注册资本:6,8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模具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区台横三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325万元,负债总额为18,526万元,净资产为-1,2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6%;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为29,698万元,净利润为1,751万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3,030.16万元,负债总额为14,808.30万元,净资产为-1,778.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3.65%。主营业务收入为4,903.57万元,净利润为221.52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邓东升持有39.98%股权,邓海生持有7.7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公司名称: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海生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传统香料制品经营;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气设备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农副产品销售;软件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娱乐性展览;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代驾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另外经营住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99号君悦华庭1幢718号房、汕头市金平区鮀莲街道学林路31号E座102)(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潮汕路74号201号房-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2,077万元,负债总额为42,711万元,净资产为9,3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2025年主营业务收入为70,268万元,净利润为70万元。
截至2026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9,645.70万元,负债总额为49,733.57万元,净资产为9,912.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3.38%。主营业务收入为68,014.19万元,净利润为555.5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5%以上自然人股东邓海雄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邓东升通过汕头市金源泰富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98%、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发生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关联方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根据财务、资信状况及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上述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
1、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
(1)采购、销售商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2)接受、提供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关联交易类别为月末统一结算,分期付款,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就采购和销售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事项签订相应类型的协议。
1、交易标的及预计交易金额上限或合同金额
详见前文“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二)预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交易标的价格的定价方法
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价格或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
3、协议有效期限
具体以签署的合同期限为准。
4、结算方式
关联交易类别为月末统一结算,分期付款,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既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又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扩大市场,获取更好效益,对公司发展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
2、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价格或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实属公司为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或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