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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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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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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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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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完成股权激励回购注销: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时回购注销该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与该激励计划配套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本次回购注销已于2026年10月9日完成,注销完成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减为0股,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发生相应变动,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由2,240,826,747股(元)减少至2,212,329,047股(元)。
2.关于专利无效纠纷更新:2026年9月,公司收到二审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3.关于与深圳高发公司的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2026年7月,公司委托律师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了仲裁申请,申请裁决深圳市高发产业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欠付的过渡期安置补助费人民币1,471万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等。2026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仲裁通知,深圳国际仲裁院已决定受理,目前尚未审理。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仲裁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4.关于深圳高发厂房过渡期安置补助费更新:2026年9月30日,公司收到相关过渡期安置补助费50.7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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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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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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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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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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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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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林小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宗远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建明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6-04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10月20日发出通知,2026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小河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及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准确无误,不存在遗漏。同意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董事会全体成员能够保证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6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持续优化股东分红体系,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统筹兼顾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公司经营及现金流实际情况,公司拟按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2,212,329,0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进行分配,共计分配利润22,123,290.47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负责向公司登记机关(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所有相关手续,并且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后《公司章程》的条款酌情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变更内容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及修改后全文《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 年10月修订)。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生产运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生产运营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可在不同公司(含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截至2026年10月26日,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12.41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6年10月26日,在公司前次审批的现金管理产品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尚有现金管理产品5亿元未到期,上述投资额度包含尚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及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广东青纸拟公开转让制袋设备的议案》
为扎实推进浆纸主业发展战略,主动适配市场格局变化,公司持续开展下游产业链包装产业整合,对现有业务资源布局实施动态梳理与优化配置。为高效盘活公司权属下游产业子公司存量资产,优化整体资源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青纸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青纸)公开对外转让相关制袋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设备转让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本次子公司市场化处置存量生产设备,是契合行业高质量发展趋势与公司长期经营规划、优化业务布局并聚焦核心主业的主动调整;采用市场化公开转让方式,旨在盘活存量资源、精简资产结构、提高资产周转效率,夯实经营质效、维护公司权益,本次资产转让符合国有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提质增效的政策要求,同时抢抓处置窗口期,充分挖掘设备公允价值,有助于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拟转让制袋设备情况
本次拟公开转让制袋设备共计10项,主要为纸袋机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打筒机、糊底机、全自动传送系统等。该批制袋设备购进原值为3,473.46万元,截止2026年8月底累计折旧为1,652.33万元,净值为1,821.13万元。
3.设备评估情况
根据委托中介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8月31日),本次拟公开转让涉及的相关制袋设备评估值为(含增值税)人民币26,570,200.00元,评估增值8,358,922.70元,增值率为 45.90%。
4.拟转让方案:以不低于经国资报备核准的评估值公开对外转让。
5.本次拟公开转让制袋设备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开转让存量制袋设备,是公司落实国有企业精细化管理、盘活存量资源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运营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2)本次设备处置是立足于企业发展战略,顺应浆纸产业链结构性调整的主动布局,通过对下游包装板块存量设备资源进行市场化优化梳理,能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结构,提升效率效能,助力公司聚焦核心主业、持续夯实整体经营发展质量。
(3)本次交易拟以评估价值作为底价,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对外转让,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南区原料场扩容及智能化地磅与取样技改项目的议案》
为保障原料供应,实现多品种原料规范分区堆放,提升原料储备缓冲能力和精细化管理,同意公司投入2,793.06万元实施南区原料场扩容及智能化地磅与取样技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必要性
本次项目建设开展原料堆场扩容及规范化、智能化改造,一方面可补齐原料仓储短板,应对竹浆产能升级后原料需求大增及本地竹木采伐季节性带来的库容不足问题,提升原料缓冲储备能力,落实“以竹代木”战略,降低外购原料依赖,稳固原料自给率;另一方面能够优化仓储管理体系,改善传统仓储模式损耗高、人工成本高等短板,借助智能仓储系统实现原料规范堆放与备料环节精细化、少人化管理,达到提质降本增效目的,同时扩大原料储备库容、拉长安全储备周期,对冲原料价格波动、采伐淡季、物流受阻等供应链风险,避免原料断供等经营问题,提升本地竹资源利用水平,推动区域竹产业协同发展,增强供应链抗风险能力,巩固企业竞争力,支撑公司中长期经营目标落地。
2.建设地点:沙县青州公司厂区内
3.建设内容及工期
主要建设内容:拟建设两座竹/木片原料堆场,总容量为12.4万m3(虚积),增设自动化取样设备、智能化地磅计量系统,配套建设辅助设施及总图工程。
本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
4.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793.06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5.可行性研究结论
公司已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出具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区原料场扩容及智能化技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认为:本项目基础条件具备,技术方案先进并且成熟可靠,工程实施方案和建设周期合理,效益可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范,符合地区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可行。
6.本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项目完成后将进一步优化仓储管理体系,增强供应链抗风险能力,夯实企业长期发展基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4-2025年度工资总额决算及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11月11日14:30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并对重大事项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7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上第(二)(三)(四)(五)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6-046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鉴于公司已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股份总数由2,240,826,747股减少至2,212,329,047股,注册资本由2,240,826,747元减少至2,212,329,047元。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情况
基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更情况,同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下转26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