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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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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3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86元/股调整为85.69元/股。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6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联影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19)。

3、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联影医疗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4、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2026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联影医疗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前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在2026年7月20日实施完毕。

2026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联影医疗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前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在2026年9月9日实施完毕。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授予价格低于股票面值。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价格为86-0.18-0.13=85.69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86元/股调整为85.69元/股。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联影医疗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4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10月26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99.88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2,415.80万股的0.12%;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85.69元/股;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6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并以85.6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99.88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6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联影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19)。

3、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6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联影医疗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4、202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10月26日,并同意以85.6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6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99.88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10月26日

2、预留授予数量:99.88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82,415.80万股的0.12%

3、预留授予人数:160人

4、预留授予价格: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将预留授予价格设定为与首次授予价格保持一致,即为85.6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及/或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四)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6年10月26日,并以85.6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0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99.88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对预留授予的99.88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116.49元/股;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30.2514%、32.6159%、33.5203%(分别采用公司最近1年、2 年、3 年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797%、1.2452%、1.2624%(分别采用中国国债1年、2年、3年收益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联影医疗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6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5,870股

●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影医疗”)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联影医疗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分别于2025年6月13日和2025年6月30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447.13万股,预留授予数量52.87万股。

3、授予价格:94.92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人数1,368人,预留授予人数36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2024年的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定比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营业收入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首次及预留授予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各归属期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比例与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完成情况相挂钩,则公司层面限制性股票归属比例(X)确定方法如下: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在考核年度内对激励对象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卓越、优秀、良好、待改进、不满意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满足当年业绩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归属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联影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联影医疗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4、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6、202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注:表中信息为首次/预留授予公告日的信息。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尚未归属,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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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05,870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4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10月14日至2027年10月1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综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2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05,870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28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05,870股。本次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52,740股由公司作废失效,具体内容详见《联影医疗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预留授予日:2025年10月14日。

(二)归属数量:105,870股。

(三)归属人数:28人。

(四)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94.48元/股(经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由94.92元/股调整为94.4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薪酬与考核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无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本次归属事项还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股票登记手续。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5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影医疗”或“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6月14日至2025年6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联影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25)。

3、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所必需的相关事宜。

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联影医疗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4、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2025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6、2026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8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作废处理上述激励对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52,74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作废52,740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本次归属事项还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股票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1、《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6-050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一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2日至2026年11月12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同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方式如下: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预约登记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11月6日17:00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详见登记手续所需文件)发送至邮箱IR@united-imaging.com或通过信函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信函预约登记需在2026年11月6日17:00之前送达,时间以收到邮戳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联影医疗股东会”字样;为避免信息登记错误,请勿通过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预约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以供查验。

(二)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1),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等。

(三)注意事项

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7076658

电子邮箱:IR@united-imaging.com

联系人:TAO CAI

特此公告。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投票数”中明确对每一候选人的具体投票数量,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271 证券简称:联影医疗 公告编号:2026-042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同时采用了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1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2026年7月14日,公司披露了《联影医疗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前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在2026年7月20日实施完毕。

2026年9月3日,公司披露了《联影医疗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前述权益分派方案已在2026年9月9日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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