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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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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6-056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磷系新能源新材料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公司计划总投资约30 亿元,建设内容为30万吨磷酸铁锂生产线及配套20万吨/年磷酸铁等上游装置,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投资8亿元,建设10万吨/年磷酸铁锂项目,自获得开工许可后18个月内投产,投产后年产值及税收等达到省级工业园相关要求;二期项目根据一期项目运行情况及市场等因素适时推进(实际以最终经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为准)。

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目是深化“磷复肥+新能源新材料”双主业战略、向新能源产业链下游高附加值环节延伸的重大举措。该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公司从上游磷矿资源、磷酸铁前驱体到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整合,充分发挥公司在磷化工领域的资源、技术与成本优势,显著提升产品附加值与综合竞争力。同时一期10万吨/年磷酸铁锂产能的率先建设将为公司快速切入并抢占磷酸铁锂市场先机,直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及储能市场的爆发式增长,培育强劲的第二增长曲线。整体而言,该项目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产业布局,增强盈利能力的持续性与成长性,巩固行业龙头地位,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价值回报。

2.关于控股子公司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钟祥市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精细磷化工产业链项目合同书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新洋丰中磷肥业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与钟祥市人民政府签署新洋丰精细磷化工产业链项目合同书的议案》,公司计划总投资约32 亿元,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投资10.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50万吨/年选矿项目、精细化工升级改造及配套项目、150万吨/年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资源化利用磷石膏生产60万吨硫酸联产60万吨水泥熟料项目、10万吨/年磷酸铁及配套项目。其中一期建设150万吨/年选矿项目、精细化工升级改造及配套项目。

本次拟投资建设精细磷化工产业园项目,是公司深化“磷复肥+磷系新能源新材料”双主业战略的关键举措。项目建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在精细磷化工、资源循环利用及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整体而言,该系列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关于推进磷资源高效高值利用的政策趋势,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矿-化-能一体”的全产业链优势,巩固行业龙头地位,为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和股东价值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上述重大事项已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红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杨才学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小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严红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号洋丰培训中心十五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06,976,4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2843%。

2.出席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99,852,8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770%。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7,123,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74%。

4.中小投资者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2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16,484,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534%。

5.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赵宝华律师、庄永宏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及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赵宝华律师、庄永宏律师

(二)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王险峰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副董事长杨磊先生,独立董事张永冀先生、赵彦彬先生、齐文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魏万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7日登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