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80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12月4日召开了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为筹建新能源项目储备用地,公司子公司包头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孙公司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招拍挂、协议转让等方式,结合各储备项目前期工作准备、手续办理进度等情况,按照政府招拍挂程序及工作时间安排,分批次完成储备项目用地的竞拍及购买,具体面积最终以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红线图和实测面积为准。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8日、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7日、2024年4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拟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关于子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关于孙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关于孙公司购买地上构筑物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关于孙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竞拍土地使用权进展情况
近日,由于原规划项目布局需求,包头旭阳硅料科技有限公司已申请将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关于孙公司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中相关地块(编号: [2024]-1303)的面积由41.546343公顷变更为16.256643公顷,剩余的25.2897公顷土地由厂区东侧同等面积置换到南侧,后续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权证。
本次地块置换仅调整土地坐落位置,土地面积、规划用途、出让年限等权利义务保持不变,不影响公司项目用地使用,不影响现有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81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融资及相关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4.2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31.08%;不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的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翔福新能源”)作为承租人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开展租赁本金为22,5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及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阳控股”)分别与交银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旭阳控股对翔福新能源于前述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时,为降低公司担保风险,旭阳控股按其对翔福新能源的出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
2.融资及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2026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9月23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10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融资额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调整2026年度接受股东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新增融资额度调整至45亿元,2026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履约担保新增额度调整至46亿元;同意202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及履约担保新增额度调整为46亿元;同意在前述年度新增额度范围内,如公司为旭阳控股持股的三家非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邢台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包头旭阳硅碳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全额担保,旭阳控股将按其在各子公司的直接/间接持股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
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均属于已审议的前述年度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23MAC5L0EX70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尹天长
5.注册资本:94,786万元
6.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日
7.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商都县七台镇省际通道东工业园区
8.主营业务: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与销售
9.股东:公司持股63.30%,旭阳控股持股36.70%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6月30日,总资产350,758.99万元,净资产126,188.67万元,营业收入43,260.06万元,净利润1,279.73万元;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11.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截至公告披露日,翔福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承租人:内蒙古翔福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3.租赁类型:直租
4.租赁物:风机及附属设备
5.租赁成本:22,500万元
6.租赁期限:72个月(约)
7.担保: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3.保证担保范围: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本金、租息、租赁物名义货价、违约金、其他应付款项等及其他合理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加快翔福新能源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储、输变电及附属)项目建设进度、满足其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担保对象翔福新能源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4.87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29.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公司后续将努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保证公司稳定发展,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滨海能源 公告编号:2026-082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2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旭阳大厦1号(东)楼8层东侧第二会议室。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路。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6人,代表股份95,761,0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32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 76,756,9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12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19,00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2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人,代表股份26,036,3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2346%。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1.00、2.00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旭阳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娟、徐奥悦天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