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6-53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定于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上午9:15一2026年11月2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临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瓮安县工业园区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所审议的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
6、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4)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7、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
(2)会议联系电话:0755-26951598
(3)会议联系传真:0755-26584355
(4)联系人:旷隆威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70”,投票简称为“芭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6-4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星期一)在公司本部V1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培钊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林维声、黄德明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董事黄培钊和激励对象林维声两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人的关系,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6-54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等待期内有1人已离职,以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等待期内有1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对应5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6-5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5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500,000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具体如下:
1、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63号联合总部大厦30楼证券法务部
2、申报期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2月10日,工作日的8:30-12:00和14:00-18:00。
3、联系人:旷隆威
4、联系电话:0755-26951598,传真:0755-26584355,邮箱:zqb26584355@163.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6-5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2023年12月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由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承销,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12元,实际发行数量为70,224,719股,由11名特定投资者认购,出资方式为货币。截至2024年11月1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99,999,999.28元,扣除发行费用14,462,476.13元,募集资金净额485,537,523.15元。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9.28元扣除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承销费和保荐费12,750,000.00元后的余额487,249,999.28元汇入本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527000501013000119160账户内。截至2024年11月1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久安验字[2024]第0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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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已累计投入8,786.6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已累计投入14,999.00万元,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3,785.61万元。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4,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已实际使用24,588.24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承诺在到期前或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之前(孰早)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1、本次拟变更“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小高寨磷矿290万吨/年开采项目(二期)”项目。
2、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47,176,435.58元(未包含2026年6月30日后应取得的利息收入,待取得后一并计入),本次变更金额占总筹资额的49.44%。
3、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该项目已取得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为2609-522725-04-05-664741),并取得了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环评批复,正在办理项目能评手续、项目用地手续。
二、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尚未建设完成,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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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中产生的存款利息。
(二)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募集资金到账后至2025年中旬,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结束等因素综合影响,动力电池需求增速放缓,国内磷化工一体化企业磷酸装置新增产能集中释放,根据行业研究报告显示,国内磷酸装置有效产能从2020年约120万吨/年,至2025年已增长至约500万吨/年,供给端竞争加剧,供求环境阶段性失衡,生产高纯磷酸产品毛利率缺乏持续性稳定的支撑;另一方面,“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规划建设生产15万吨高纯磷酸,其中5万吨/年硝酸法净化磷酸装置于2024年年底建成转入固定资产,该装置为国内首套使用硝酸分解磷矿技术生产高纯磷酸装置,量产初期,工艺不稳定导致产品良率下降,项目实施效益不及预期,该项目目前正在技改当中,募投项目投入进度缓慢。
综上,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后认为,该项目的投资建设效益预测不及预期,继续推进可能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和资金压力,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调整用于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290万吨/年开采项目(二期)项目,有利于盘活存量募集资金,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切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考虑经营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待市场环境更加有利于项目实施时,再适时以自有资金启动项目建设。
三、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拟终止使用募集资金建设“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将剩余的募集资金合计247,176,435.58元(未包含2026年6月30日后应取得的利息收入,待取得后一并计入)用于建设“小高寨磷矿290万吨/年开采项目(二期)”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1)项目实施名称:小高寨磷矿290万吨/年开采项目(二期)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黔南州瓮安县银盏镇玉华社区小高寨
(4)项目投资金额:35,036.02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北回风竖井及北回风竖井场地,矿坑水处理站、矿坑水处理站事故池及二期井内巷道等扩建工程
(6)建设周期:60个月
(7)投资计划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以磷矿资源为原点,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提高公司磷矿开采能力,支撑磷化工产业长期稳定经营
芭田股份以小高寨磷矿资源为原点,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实现干法选矿扩能改造,并发挥冷冻法硝酸磷肥工艺的技术价值,打造磷精矿、硝酸磷肥、功能钙肥、功能钙镁肥、土壤修复功能肥等健康农业用肥+磷化工的产业链优势。
本募投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磷矿石开采能力,保障上游磷矿石原料的稳定、充足供应,磷矿石作为磷化工产业链最核心的基础原料,开采能力的提升,能够为公司后续磷化工各业务线的产能释放、业务扩张提供有效保障,支撑磷化工产业长期稳定经营。
(2)预计磷矿石价格维持高位运行,提高磷矿石产能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从国际市场来看,全球新能源产业成为拉动海外磷资源需求增长的核心增量引擎。海外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产业加速落地,欧美、东南亚多国持续布局磷酸铁、净化磷酸、磷酸铁锂产能,打破以往海外磷化工以低端磷肥为主的需求结构,全球高端磷资源、电池级磷品需求快速攀升。相较于国内成熟的新能源磷化工产业链,海外新能源磷材料产能缺口较大,进口依赖度高,未来五年将持续拉动全球高纯度磷化工原料、精制磷酸及磷矿石的增量需求,彻底改变以往全球磷资源仅服务于农业的单一需求格局。
从国内市场来看,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磷矿消费市场,国内磷资源需求形成了农业磷肥刚性托底、传统工业需求稳健支撑、新能源锂电需求高速增长的三元驱动格局,中长期整体需求总量保持稳中有增、需求结构持续优化升级,新能源领域将成为国内磷资源需求增量的核心主体,行业供需紧平衡态势将长期延续;另一方面,经过多年开采,国内富矿资源不断消耗,磷矿石整体品位下降趋势明显,再加之环保压力增加,使得国内磷矿石开工率进一步降低,在环保督查和供给侧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磷矿石供应紧张将成为常态。2022年2月,国家矿山安监局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迫使部分中小安全生产不达标的产能进一步退出市场,进一步导致磷矿供需紧张。
因此,随着新能源产业对磷资源需求的持续释放,以及国内安全环保政策的常态化,预计磷矿石市场供需紧平衡的格局将在中长期内得以延续,预计我国磷矿石市场价格将维持高位运行。本募投项目提升公司磷矿石开采能力,在保障公司磷化工生产需要的同时,部分磷矿石直接对外销售,项目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3)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于“小高寨磷矿290万吨/年开采项目(二期)”建设。小高寨磷矿290万吨/年开采项目分为一期及二期工程,一期工程已建设完成,服务年限5.5年,本募投项目“小高寨磷矿290万吨/年开采项目(二期)”为一期接替工程,建设内容为增加北回风竖井及北回风竖井场地,矿坑水处理站、矿坑水处理站事故池等扩建工程,建设周期5年,待一期工程开采完后预计二期工程建成,可接替一期工程达产,二期工程服务年限8.8年。
募投项目备案及审批情况如下:已取得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编号为2609-522725-04-05-664741),该项目总投资金额35,036.02万元;取得贵州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省应急厅关于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290万吨/年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黔非煤项目安设审字「2025」46号);取得黔南州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对“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变更290万t/a)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26」120号),公司正在积极办理项目能评、项目用地手续。
(4)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① 市场变动风险
项目经济效益基于现有技术基础、磷矿石市场价格等因素进行估算,如果未来产业政策、磷矿石市场供需情况、产品竞争力、项目产品及主要原材料的价格与预测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② 项目实施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建设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产业政策、行政审批进度不及预期、工程施工推进受阻、生产成本上涨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与前期预测存在差异,进而面临无法达成预期效益、实施计划延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提高磷矿石开采效率,提高公司在磷矿开采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上下游协同效应,有效降低综合运营成本,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成本竞争力;同时,公司将加强项目建设进度管控,确保新募投项目按照计划顺利推动建成达产。
(三)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成后,项目预计年销售收入162,400万元,年平均净利润为17,273.39万元,内部收益率为30.72%,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6.53年。
四、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人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三)有关部门的批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6-5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等待期内有1人已离职,以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等待期内有1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00,000股。
鉴于公司正处于行权期,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10月25日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行权原因增加5,464,329股。
上述原因使公司总股本由96,668.6107万股变更至97,165.0436万股,故公司需履行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程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6,668.6107万元变更为人民币97,165.0436万元。同时,因股本变更和注册资本变更,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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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26-5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等待期内有1人已离职,以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等待期内有1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公示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5月23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5、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63元/份调整为10.35元/份,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32元/股调整为5.04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35元/份调整为10.19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19元/份调整为9.62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8、2026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将注销部分已离职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和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9、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依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9.62元/份调整为9.42元/份。前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10、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等待期内有1人已离职,以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等待期内有1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等待期内有1人已离职,以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等待期内有1人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对应500,000股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价格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2025年年度、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方法对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派息:P=P0-V=5.04-0.16-0.57-0.2=4.11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500,000股限制性股票。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上述股票的拟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500,000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