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6-032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1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9: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签署了负个别及连带责任的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李春英先生、陈佳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2026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的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453人,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620.12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李春英先生、陈佳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6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关于作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失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董事会召开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已失效。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未授予的股票期权100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李春英先生、陈佳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于作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2026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45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48.048万份,行权价格为30.26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3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76人调整为474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648.92万份调整为645.92万份。2025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5、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行权期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0日,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10月29日,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等待期于2026年10月28日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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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获授3万份权益的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76人调整为474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648.92万份调整为645.92万份。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其中2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涉及25.8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进行注销。至此,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453人,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620.12万份。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截至本董事会召开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已失效。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未授予的股票期权100万份。
除以上事项外,本次行权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安排
1、期权简称:科士JLC1
2、期权代码:037931
3、行权价格:30.26元/份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5、本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可行权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453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合计248.048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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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沈文轶先生于2025年12月8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任命为副总经理。
6、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7、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期限自2026 年10月29日起至2027年10月28日止,具体行权事宜需待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申请手续后方可实施。
8、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本次行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份总数将增加2,480,480股。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本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248.048万份全部行权,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估值方法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行权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十、法律意见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除等待期尚未届满外,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6-034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3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76人调整为474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648.92万份调整为645.92万份。2025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5、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
鉴于2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的2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5.8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453人,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620.12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将前期已累计确认的该部分注销股份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同时后续不会确认该部分注销股份相对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结论性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及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除等待期尚未届满外,本次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尚需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董事会在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未明确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已失效。董事会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10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2、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3日。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10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476人调整为474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648.92万份调整为645.92万份。2025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5、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作废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失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2025年10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即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应于2026年10月15日之前授予激励对象,本次预留部分涉及股票期权共计100万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已失效,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未授予的股票期权100万份。
三、本次作废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尚未授予,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作废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