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和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2、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单位:万元
■
3、报告期内现金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韩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庆岩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韩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芸 会计机构负责人:曹庆岩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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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6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充分保障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成立;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9,612.23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5,067.53万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164.18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7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C26、C14)、建筑业(E4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等;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
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案已完结并履行完毕;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被判定在10%范围内承担责任,案件正在执行中。上述案件均不会对中兴华所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
近三年从业人员受处理情况: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靳军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江苏国信(002608.SZ)、金通灵(300091.SZ)、汉鑫科技(920092.BJ)、江苏有线(600959.SH)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苏豪汇鸿(600981.SH)、苏豪时尚(600287.SH)、春兴精工(002547.SZ)、江苏国信(002608.SZ)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大胜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来为中天科技(600522.SH)、华丽家族(600503.SH)、风范股份(601700.SH)等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所及拟派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服务费用将由会计师事务所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6年相关审计具体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久安”),深圳久安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分别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充分保障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证上市公司的审计独立性,同意将《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7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裁韩旭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
9、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
1、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2、上述事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6年11月9日-2026年11月10日(9:30-11:30,13:00-15: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电子邮件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证券部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15:00。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信函送达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证券部,邮编:264001,信函请注明“瑞康医药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电子邮箱:stock@realcan.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15:00。
6、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7、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秀婷
联系电话: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 证券部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时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一: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已了解本次股东会有关审议的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时间:2026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6-028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2日以邮件、电话相结合的形式发出,2026年10月26日下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1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总裁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充分保障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舆情管理办法》(2026年10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总裁工作细则》(2026年10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境内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时在公司13号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将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