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投资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2 证券简称:汉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6-039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为扩充基药品种生产线,并为新产品预留发展空间,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购置180亩发展用地的议案》,并公告。2011年9月28日公司与益阳龙岭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龙岭产业发展中心”)下属益阳市龙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岭建投”)签订《益阳市龙岭工业园引进工业项目合同书(2011-21号)》(以下简称“《协议一》”),将位于龙岭产业开发区凤山路以南、银城大道以东、学府路以北、蓉园路以西,净用地约173亩出让给公司。用地性质为二类出让工业用地。公司按约支付了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
2022年4月28日公司与龙岭产业发展中心再次协商,优化合作条款后重新签订《益阳龙岭产业开发区引进工业项目合同书(2022-06号)》(以下简称“《协议二》”)。该事项于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
2026年7月28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龙岭产业发展中心、龙岭建投终止龙岭产业开发区凤山路以南、银城大道以东、学府路以北、蓉园路以西地块相关投资项目。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未开展实质性建设。
二、项目终止原因及协商进展情况
因医药行业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公司经审慎论证研判,决定不再推进该项目建设。近日,公司与龙岭产业发展中心、龙岭建投三方经充分协商终止本项目并签订项目终止协议书,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各方
甲方:益阳市龙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益阳市龙岭产业发展中心
(二)主要条款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于2011年9月28日签订的《协议一》。乙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于2022年4月28日签订的《协议二》。
2.甲方同意退回乙方2011年9月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以及相关利息合计2622.44万元。
3.甲方同意补偿乙方2019年至今所产生的后期费用合计387.39万元。
4.上述条款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项合计3009.83万元。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全额支付应付款项后,《协议一》《协议二》同时终止,甲乙丙三方因原协议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即告终结,甲乙丙三方互相不向对方主张任何原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三方就原协议再无任何争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未开展实质性建设。本项目终止是公司基于行业环境变化等原因做出的审慎决策。本项目终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