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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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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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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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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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254,7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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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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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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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吴启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巧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廖龙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5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三季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6年三季度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业务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6年1-9月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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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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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分子复合饰面材料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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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内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2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会议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送达,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长吴启超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2026年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编制了2026年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三季度报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3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6年6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该解释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725 证券简称:天安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4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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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准备。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57.1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为774.67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资产减值准备。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转回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24.65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计提减值损失1,207.14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1-9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207.14万元。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该议案经全体委员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该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