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49 证券简称:晶合集成 公告编号:2026-045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蔡国智先生《关于提议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蔡国智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蔡国智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10月27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A股及H股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后,蔡国智先生提议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
三、提议的内容
(一)提议回购A股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提议回购H股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H股将予注销及/或持作库存股,具体视回购时市场情况及公司资本管理需要而定;相关处置将依据《公司章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境内外法律法规办理全部法定手续;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港币3亿元(含),不超过港币6亿元(含);
4、回购股份的价格: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要求,每日回购价格不得高于该回购日前5个交易日H股平均收盘价的105%,实际回购价格将视市场情况而确定;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6、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H股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授权届满之日止。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董事长蔡国智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董事长蔡国智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董事长蔡国智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方案以公司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