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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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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

利润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标,同意对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20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1%。本次回购价格为人民币10.07元/股,合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2,014,000.0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390,632,221股变更至1,390,432,221股,注册资本将由1,390,632,221元变更至1,390,432,221元。具体事宜详见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27日刊载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报告期内,公司非独立董事陈庆中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俞志刚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接任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以上相关事项详见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27日刊载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夏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夏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5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随着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国际业务持续拓展,海外业务占比已达到较高水平,外汇收支规模同步扩大。为有效对冲汇率风险,提升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标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最大限度降低汇兑损益对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5、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国际业务持续拓展,海外业务占比已达到较高水平,外汇收支规模同步扩大。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存在不确定性,外汇市场波动频发,汇率变动将直接影响公司出口收入与进口采购成本,加大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为有效对冲汇率风险,提升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标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最大限度降低汇兑损益对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仅用于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不开展任何投机、套利类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保障主营业务平稳运营的基础上,结合资金管理安排及日常经营实际需求,审慎制定方案并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操作。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其他标的。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

3、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四)资金来源

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及授权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商业银行,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或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锁定成本,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将持续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财务中心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经办部门,负责衍生品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制定、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公司审计部将不定期地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规模,所有交易必须根据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操作。同时此项业务将由财务中心指派经验丰富、职责分工明确的专门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公司财务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会选择信用级别高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并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会计处理及后续披露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开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上午0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2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夏云女士主持,公司全体高管(含董事会秘书韩莉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50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原《董事离职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新增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相关条款,制度名称相应变更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审议修订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10月)》同日刊载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有效对冲汇率风险,提升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亿元。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管理层已就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