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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无效报价以及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发行询价报价情况,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37元/股。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未超出四数孰低值45.6056元/股。
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1.3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30.4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41.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40.6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本次发行价格乘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数)为31.08亿元。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26.19万元,发行人2025年营业收入为40,898.60万元。满足在招股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标准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中规定的第(一)项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45.37元/股,符合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初步询价中,12家投资者管理的43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本次发行价格45.37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19,970万股,详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低价未入围”的部分。
因此,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83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11,859个,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668,390万股,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5,909.26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拟申购价格、拟申购数量请参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部分。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互联网交易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申购数量为其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有效申报数量。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截至2026年10月2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通用设备制造业(C34)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85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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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6年10月26日(T-3日)。
注1: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5年扣非前/后EPS=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3:计算2025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后)均值时剔除负值华中数控。
本次发行价格45.3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41.8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712.86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6,851.43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42.57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42.57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一致,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959.238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发行数量为411.0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1,370.2880万股,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5.37元/股,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未超出四数孰低值。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1,854.7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45.37元/股和1,712.8600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77,712.46万元,扣除约9,476.28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68,236.18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将于2026年10月29日(T日)15:00同时截止。网上网下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26年10月29日(T日)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指扣除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
2、若网上申购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6年10月30日(T+1日)在《广东钶锐锶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详见本公告“三、战略配售”。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互联网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互联网交易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九)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国泰海通证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裕投资”);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海通君享科创板钶锐锶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钶锐锶1号资管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弘盛”)、晋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拓股份”)、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深圳嘉立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立创”)。
(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取标准
证裕投资系保荐人相关子公司,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具备战略配售资格。
钶锐锶1号资管计划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具备战略配售资格。
长盈精密、前海弘盛、晋拓股份、博众精工及嘉立创系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符合以下选取标准:
1)业务合作:具备下游应用场景以及采购协同意愿,业务匹配度高。基于现有业务基础开展深度战略合作,拓展合作的深度及广度。
2)市场与产业资源互通:拥有上下游客户、供应链、产能产线等产业资源,能够导流客户项目资源,互相为对方业务拓展赋能,提升公司行业影响力。
3)技术升级:拥有对应制造工艺能力,具备精密零组件、模具等制造工艺积累,能够输出生产工艺经验;愿意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结合双方业务场景开展联合研发,推动技术迭代升级。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6年10月28日(T-1日)公告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钶锐锶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钶锐锶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三)获配结果
(下转1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