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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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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股东变更的公告

202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信达期货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77号)(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吸收合并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

根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客户及业务迁移合并的联合公告》,自本次吸收合并交割日(即2026年10月26日)起,中金公司承继及承接东兴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资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本次吸收合并后的中金公司成为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基金”)的主要股东。

东兴基金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公司主要股东变更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东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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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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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前往销售机构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服热线(400-670-1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