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6-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① 上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加权平均净资产均为负值,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减无法准确反映经营状况。
② 上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及加权平均净资产均为负值,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减无法准确反映经营状况。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下降39.94%,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重整后确认的应付款项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56.73%,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增加,预付采购款相应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939.69%,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押金等款项增加所致。
4.存货较年初增长69.20%,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及库存半成品增加所致。
5.使用权资产较年初增长898.45%,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办公场所租赁所致。
6.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48.87%,主要系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增加,应付采购款相应增加所致。
7.合同负债较年初增长94.49%,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合同增加,合同正在执行中。
8.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94.56%,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重整相关应付款项所致。
9.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6.65%,主要系报告期内借款规模减少,利息支出相应减少所致。
10.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较上年同期增长848.51%,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客户破产,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较上年同期下降128.55%,主要系报告期内相关存货实现销售,转回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2.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99.72%,主要系上年同期计提大股东借款罚息,报告期内相关支出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及实施情况
2026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之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太华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36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18日,太华投资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本次减持后,太华投资与一致行动人亚太矿业的合计持股比例由9.00%降低至7.83%,本次持股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
2026年8月6日,公司收到太华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8月6日,太华投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1)。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冻结及质押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星瑞(兰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瑞科技”)的股份发生多次质押并被司法冻结。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星瑞科技持有公司股份75,0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7%;累计质押股份74,500,000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99.33%,占公司总股本的15.36%;累计被冻结股份1,070,663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43%,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15日、2026年7月24日、2026年7月25日、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15日、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26-08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26-088)、《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26-08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26-09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及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2026-10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2026-109)。
(三)关于股东之间签署有关协议的事项暨履行情况
2023年7月1日,公司股东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太华投资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万顺”)签订了《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广州万顺技术有限公司关于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亚太矿业及太华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广州万顺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2025年9月18日,陈志健、广州万顺与亚太矿业、太华投资、朱全祖、兰州宝辉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辉商务”)签署了《合作协议》,协议各方就股份收购、表决权委托、股份减持、公司治理、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约定,并同意自 2026年7月1日起,亚太矿业及太华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全部剩余股份的表决权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继续委托给广州万顺或其指定主体行使,委托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8)。
2026年1月23日,广州万顺、陈志健与亚太矿业、太华投资、朱全祖、宝辉商务就2025年9月18日签署的《合作协议》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补充,并签署了《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2026年8月26日,公司收到亚太矿业及太华投资送达的《告知函》,亚太矿业及太华投资告知公司,广州万顺违反前期签署的《合作协议》,亚太矿业及太华投资将撤销委托表决权并行使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之间签署的有关协议履行情况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9)。
2026年9月2日,公司收到广州万顺、亚太矿业及太华投资出具的《告知函》,知悉广州万顺、陈志健与亚太矿业、太华投资、朱全祖、宝辉商务于2026年9月2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为保障《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的顺利履行,双方确认:《合作协议》约定《表决权委托协议》继续有效,即自2026年7月1日起,亚太矿业和太华投资合计持有公司37,951,595 股股份(亚太矿业、太华投资减持的,则为减持后剩余股份数量)的表决权继续委托广州万顺行使,委托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委托权利、权利的行使按照《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1)。
(四)关于股东增持股份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6年6月16日,公司收到广州万顺出具的《告知函》,为继续履行与亚太矿业、兰州太华等签订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股份收购事项,广州万顺与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广州金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金新行稳致远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致远2号基金”)受让公司股份。2026年6月16日,致远2号基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2,59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2026-082)。
2026年9月7日,公司收到股东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9月7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主体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843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广州万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53,061,5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4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6-102)。
(五)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事项
2026年9月21日,公司办公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地址及信息披露文件备置地点从“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 68号广垦商务大厦2座12楼”变更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街道芳园路77号奇安信大厦31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2026-104)。
(六)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为增强全资子公司广东星河高新科技有限公司资本实力和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星河高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4,2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星河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8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6-10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黎永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伟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伟元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黎永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伟元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伟元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6-107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1.本次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强全资子公司广东星河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星河”)资本实力和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星河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4,2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星河的注册资本将由8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2.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增资属于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名称:广东星河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26年03月20日
4.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77号3101室(部位:自编02)
5.法定代表人:陈启星
6.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前为80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为5,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
8.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广东星河100%的股权,广东星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广东星河为公司2026年3月新设全资子公司,以上财务数据为广东星河单体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10、经查询,广东星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需签署增资协议。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广东星河进行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增强广东星河的资本实力和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本次对广东星河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星河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广东星河未来经营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密切关注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风险管控,减少投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投资风险,积极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6-108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陈志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106)。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自有资金4,200万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星河高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星河高新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8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6-109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 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股份解除质押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星瑞(兰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瑞科技”)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星瑞(兰州)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天水北路枫叶国际9号楼808-811号
(4)法定代表人:许莉
(5)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总部管理;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主营业务情况:星瑞科技成立于2025年8月20日,设立至今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
(8)星瑞科技最新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6年9月30日,星瑞科技资产总额为19,017.96万元、负债总额为16,385.8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流动比率为0.0011、速动比率为0.0011、现金/流动负债比率为0.0011;2026年1-9月,星瑞科技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467.84万元。
(9)截至公告披露日,星瑞科技各类借款总余额合计为16,385.88万元,其中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11,450万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12,950万元。
2.星瑞科技本次股票质押不用于融资,质押用途是为股东担保。
3.星瑞科技所持公司股份高比例质押,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4.最近一年又一期,除星瑞科技对公司的现金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履行了正常的审批程序)外,星瑞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也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5.截至公告披露日,星瑞科技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45,400,000股,占星瑞科技所持股份总数的60.53%,占公司总股本的9.36%,对应融资余额为11,450万元;星瑞科技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6,400,000股,占星瑞科技所持股份总数的75.20%,占公司总股本的11.63%,对应融资余额为12,950万元。星瑞科技的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6.截至公告披露日,星瑞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7.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星瑞科技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星瑞(兰州)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及《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6-110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法院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一)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
注:上表中“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亚太矿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27,387,895股。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亚太矿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注:(1)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司司法冻结股份及轮候冻结股份,未重复计算轮候冻结数量;(2)上述表格中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亚太矿业关于该笔轮候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及《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