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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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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一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亚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亚莉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陈一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亚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亚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一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亚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庞亚莉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预计及2027年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人拥有各自生产经营所需的资源和渠道优势,相关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公司业务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将2026年度与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科技”)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从7,200万元(不含税)增加至11,000万元(不含税),同时预计202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金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000万元(不含税),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决策相关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

该议案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审议批准。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朱翔先生担任中金科技董事,中金科技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中金科技之间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三)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受锌等大宗原材料涨价因素影响,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并根据2026年1-9月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公司拟将2026年度与中金科技的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从7,200万元(不含税)增加至11,000万元(不含税),本次增加预计总额度 3,800 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

(四)202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中金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 15,000 万元(不含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注:2027年预计金额、2026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发生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6185219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1年1月8日

注册资本:60,035.799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56号中金岭南办公楼2栋101

法定代表人:周平

经营范围:高能电池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材料、稀贵金属等新材料、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经济信息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表面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复合金属新材料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五金冲压;注塑成型;无汞锌粉的生产及销售;片锌及锌膏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锂一次纽扣电池、锂二次纽扣电池、锂离子纽扣电池、扣式超级电容器及配件的研发及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情况: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70.06%。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朱翔先生担任中金科技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中金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履约能力分析

中金科技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协议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人中金科技采购锌粉等原料。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产品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方式,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交易结算按照公司对外销售、结算政策的规定进行。付款安排根据具体协议/合同内容确定。

(四)签署日期和生效条件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在本次关联交易授权的范围内签署,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协议双方盖章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及公司采购相关制度与关联方进行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 2026-019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0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会议由董事长陈一军主持召开,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余谷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期限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核,同意提名马扣祥、沈颖程、应华东、陈剑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期限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及202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野马电池 证券简称:605378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11月15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职工董事1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余元康先生、陈恩乐先生、陈一军先生、余谷峰先生、陈科军先生、余谷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马扣祥先生、沈颖程先生、应华东先生、陈剑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10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成立,任期三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余元康先生,1946年12月出生,中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5月至1984年2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历任工人、副厂长;1984年3月至1992年11月,就职于宁波市江东日化厂,任厂长;1992年5月至1999年8月,兼职于宁波电池总厂联营三分厂,任厂长、副董事长;1995年12月至2004年2月,兼职于宁波市江东力达金属制品厂,任厂长;2008年11月至2017年7月,兼任宁波市镇海野马电池配件有限公司监事;1996年5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宁波市力达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达电池”),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浙江野马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有限”),历任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任董事。

陈恩乐先生,1946年3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1年5月至1964年11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任工人;1964年12月至1969年3月,参军服役;1969年3月至2002年3月,就职于宁波电池总厂,历任干部、厂长,其中1992年6月至1996年7月,兼任宁波电池总厂联营三分厂董事长;2002年3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宁波双鹿电池有限公司(原宁波电池总厂),任总经理、副董事长;1993年11月至2006年12月,兼职于中银(宁波)电池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

陈一军先生,1970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年12月至1998年9月,就职于宁波轻工业品联合经营部;1998年9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宁波市电池电器进出口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长。

余谷峰先生,1971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3年1月至2000年10月,就职于宁波市江东日化厂,任总经理;2000年12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历任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总经理。

陈科军先生,1977年4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9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太平洋保险宁波分公司;1999年9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常务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余谷涌先生,1977年3月出生,高中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7年8月至2002年9月,就职于力达电池,任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7年11月,就职于野马有限,任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就职于野马电池,任董事、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扣祥先生,1966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9月至1990年7月,就职于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中学,任化学教研组教师;1990年9月至2007年12月,就职于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任电池工业杂志社主编;2007年12月至今,就职于苏州大学能源学院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任电池信息和标准中心主任;2020年12月至今,任力佳电源科技(湖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野马电池独立董事。

沈颖程先生,1968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0月至1988年8月,就职于宁波农药厂,任电工;1988年9月至1993年9月,就职于宁波市汽车拖拉机配件供应公司,任业务员;1993年10月至1999年5月,就职于宁波开发区中技物资设备公司,任项目经理;1999年9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任首席合伙人;2019年8月至今任宁波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野马电池独立董事。

应华东先生,1969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1993年7月至1997年9月,在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项目经理。1997年9月至2019年7月,在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审计部部长、财务部部长、财务与资产管理总监,同时兼任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党委委员,吴江赛格电子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赛格电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赛格达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赛格导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储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通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赛格彩色显示器件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2019年7月至2025年4月任江苏沃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5年4月至今任宁波嘉乐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4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9月至今任野马电池独立董事。

陈剑锋先生,199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2012年7月至2020年8月,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经理。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高级经理。2021年9月至2024年5月,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部门经理;2024年6月至2025年7月,在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部门经理;2025年8月至今,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合伙人;2025年11月至今任野马电池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元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200,000股,陈恩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200,000股,陈一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639,000股,余谷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665,100股,陈科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545,000股,余谷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4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余元康、陈恩乐、陈一军、余谷峰、陈科军和余谷涌六人,系一致行动人,其中余元康与余谷峰系父子关系;余元康与余谷涌系父子关系;余谷峰与余谷涌系兄弟关系;陈恩乐与陈一军系父子关系;陈恩乐与陈科军系父子关系;陈一军与陈科军系兄弟关系。陈一军与财务总监庞亚莉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2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2日

至2026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媒体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11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5号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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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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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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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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