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6-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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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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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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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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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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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26.13万元;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含背书转让)、商业承兑汇票、债权凭证、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部分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进行置换。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至040)。
(二)员工持股计划进展
2026 年 7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1,588,464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非交易过户至“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过户股份数量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360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6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续聘孙晶晶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同意聘任汤华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分管财务、法务及风控工作;同意聘任马建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服务及海外业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2026-045)。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解质情况
本报告期,孙屹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权质押、解质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孙屹峥先生累计质押10,68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3.70%,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3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2026-056、2026-058)。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张菀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晶晶女士、孙好好女士、上海思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思勰投资安欣十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质押股份数26,18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60%,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71%。
(五)重大诉讼及进展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作为原告起诉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工程公司”),四川远盛洋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并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申请财产保全。2026 年 8 月,公司及智能工程公司账户合计被冻结资金16,966.31万元,其中,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资金被冻结16,500万元;智能工程公司被冻结账户10 个,被冻结资金合计466.31万元。
开庭前,鉴于渤海银行成都分行将诉讼金额变更为11,421,658.72元,成都中院将本案移送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处理。公司及智能工程公司被冻结资金办理了保全解除手续,同时,智能工程公司在成都银行科技支行开立的账户资金被冻结11,421,658.72元,用以置换前期被冻结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8日、10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大诉讼暨部分募集资金、子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所涉募集资金、子公司账户解除冻结及变更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经公司财务查询确认,公司及智能工程公司于2026 年8月因上述诉讼被冻结的资金16,966.31万元,已全部解除冻结。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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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华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华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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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汤华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汤华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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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