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54.96%,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工程进度款等所致;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143.99%,系本期公司收到客户以票据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448.24%,主要系本期公司预付商品采购款、工程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合同资产较期初减少57.78%,系本期公司收回部分质保金款项所致;
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43.54%,主要系本期公司按期收回部分工程款项所致;
报告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较期初增加695.08%,系本公司新增对外出租房产所致;
报告期末固定资产较期初增加47.34%,主要系本期公司完工验收 “横沥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同时结转在建工程所致;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减少,系本期公司完工验收 “横沥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同时结转在建工程所致;
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较期初增加813.11%,系本期公司新增办公场地租赁所致;
报告期末开发支出较期初减少63.35%,系本期公司研发项目符合成果转化条件,转入无形资产所致;
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减少46.91%,系本期公司正常摊销装修费等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37.50%,系本期公司正常支付货款、工程进度款等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36.08%,系本期公司支付员工绩效奖金及业务提成所致;
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33.26%,系本期公司正常支付租赁款所致;
报告期末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7,832.97%,系本期公司新增办公场地租赁所致;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期初增加217.22%,系本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增加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库存股较期初减少42.43%,系本期公司减持部分前期回购股份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159.64%,系本期末公司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期下降26.42%,主要系本期公司订单需求下降,导致营业收入减少;
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期下降23.11%,主要系本期公司营业收入下降所致;
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上期下降32.80%,主要系本期公司支付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下降所致;
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期上升2,284.86%,主要系本期公司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期下降88.49%,主要系本期公司投资的联营企业经营亏损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期下降474.19%,主要系本期公司购买的基金产品出现暂时性波动所致;
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减少,系报告上期公司处置子公司上海澳展在建工程项目(含土地使用权)产生处置损失,本期无相关业务所致;
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期上升2,979.89%,主要系本期公司无需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增加所致;
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期上升194.64%,主要系本期公司处置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等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2,400.31%,主要系本期公司营业收入下降,相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下降所致;
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期减少31.79%,系本期公司到期赎回银行理财减少,相应收益减少所致;
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期减少99.95%,报告上期公司处置子公司上海澳展在建工程项目(含土地使用权)产生处置损失,本期无相关业务所致;
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系本期公司减持部分前期回购股份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部分表决权委托方持有的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情况
2023年4月24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原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温琦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淑贤女士、梁金成先生(以下简称“委托方”)与晶腾达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委托方将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431,625,52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9.84%)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晶腾达行使。表决权委托后,晶腾达取得控制权,李俊锋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委托表决权期间,勤上集团持有的11,102.5万股、温琦女士持有的1,043万股、梁金成先生持有的750万股已委托表决权股份已被司法处置并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2024年6月5日、2025年6月4日及2025年8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2、控股股东晶腾达披露增持计划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参与司法拍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25年11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晶腾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0,067,6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71%),增持主体(实际控制人李俊锋先生、晶腾达及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指定的其他主体)计划自2025年11月25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司法拍卖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数量不低于71,000,000股(含首次增持的股份)。前述增持完成后,晶腾达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比例从21.31%增加至22.02%,晶腾达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俊锋先生。
2026年3月,晶腾达通过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竞得原实际控制人李旭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88,183,42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21%),属于晶腾达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行为。本次拍卖成交股份已于2026年4月完成过户登记,晶腾达直接持有公司98,251,02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6.92%),持有委托表决权股份214,487,10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5.10%),合计持有公司的表决权股份为312,738,128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2.02%),晶腾达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李俊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3、业绩承诺补偿进展情况
为保护公司权益,公司于2019年9月起诉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杨勇、张晶、曾勇、朱松、北京龙文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十名被告向公司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事宜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并且公司对前述主体持有的公司相关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日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裁定书》,一审判决公司胜诉。由于被告均未上诉,前述一审判决已于2023年1月5日生效,公司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业绩承诺补偿方曾勇、朱松、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公司回购注销,北京龙舞九霄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龙啸天下教育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信中利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张晶的应补偿股份已被司法强制执行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且公司已完成注销。综上,除杨勇、龙文环球之外,其他业绩承诺补偿方已履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相关协议,杨勇持有公司82,081,128股(限售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应向公司补偿股份82,081,128股,现金补偿78,892,524.24元;龙文环球未持有公司股份,应向公司支付117,850,231.69元现金补偿。因杨勇及龙文环球至今未履行其补偿义务,且均涉及其他司法纠纷案件,杨勇和龙文环球的履约能力及最终履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敦促业绩承诺补偿方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追偿措施,多措并举,尽力落实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宜。
4、关于公司与威亮电器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标的资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6月与威亮电器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公司以评估价31,693,600元购买位于东莞市常平镇横江厦村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对价款(部分价款抵消处理)后,威亮电器向公司移交了标的资产,由于历史原因导致未完成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其他合同约定内容均已履行完毕,自2011年6月起由公司占有及使用。
2019年5月,公司收到威亮电器的《告知函》,获悉威亮电器在未取得公司同意和授权情况下将标的资产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且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导致标的资产被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查封。公司为保障自身利益已采取一系列法律措施,包括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及提起确认抵押合同无效诉讼、担保物权确认纠纷诉讼、威亮电器作出承诺等。威亮电器因存在大额负债无力支付承诺所涉保证金,为解决此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俊锋先生控制的东莞市晶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代威亮电器向公司支付了合计4,786.84万元保证金,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根据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显示,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标的资产进行公开拍卖,芜湖信深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7月5日以最高应价胜出,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50,408,600元。前述拍卖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因为前述拍卖事项造成业务停产。
公司于2024年7月收到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民事起诉状》等案件相关材料,威亮电器向公司提起诉讼,提出解除《房地产转让合同》、土地房屋占有使用费与返还的转让款及利息在同等数额内消灭等诉讼请求,公司已提起反诉,以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于2025年9月收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东莞威亮电器有限公司本诉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被告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反诉的全部诉讼请求。公司已提起上诉。公司于2026年1月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粤1973民终9219号),东莞中院判决驳回威亮电器及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5、爱迪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DEED OF RELEASE AND SETTLEMENT 〉的议案》,同意与交易对方Aidi Education Acquisition(Cayman)Limited(以下简称“爱迪”)签署《修订契据》,对《和解契据》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本次交易前,爱迪持有上海澳展100%股权及649,094,940.04元债权,爱迪将其持有的上海澳展100%股权及债权转让给公司后,公司持有上海澳展100%的股权及人民币649,094,940.04元的债权,上述股权及债权对价款在相应范围内抵消爱迪7.9亿元退款义务,剩余部分则由爱迪向公司分期支付1.2亿元现金。本次交易完成后,爱迪至今未依约履行相关支付义务,公司已通过申请仲裁等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
2023年9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荣享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及全资孙公司勤上实业(香港)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申请人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出仲裁申请且已获得受理,公司要求爱迪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向公司履行支付义务等。仲裁期间,爱迪进行了答辩和反请求,并申请财产保全,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对公司及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价值人民币4亿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共有人民币7,520.01万元被冻结,公司持有子公司宁波荣享的股权被冻结。
在公司积极推进下,公司于2026年5月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送达的《部分最终裁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驳回了爱迪教育的反请求,支持了公司的部分诉请;2026年6月,公司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送达的《第二部分最终裁决》;2026年8月,公司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送达的《第三部分最终裁决》,关于公司的诉请仲裁庭已出具最终裁决。2026年10月,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对东莞市合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400,000,000元或持有的等值股权的冻结。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被冻结的资金已全部解除冻结,已恢复正常使用状态,且相关股权已解除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俊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鸿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军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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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俊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军鸿 会计机构负责人:邓军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8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俊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全部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