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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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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圣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83

债券代码:111025 债券简称:圣泉转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圣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10月27日,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触发“圣泉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圣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圣泉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8日至2027年1月27日),公司股票如再次触发“圣泉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7年1月27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圣泉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圣泉转债”的转股价格。

一、“圣泉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45号)同意,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5,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金额250,000万元,期限6年,自2026年6月25日起至2032年6月24日止。票面利率第一年0.10%、第二年0.30%、第三年0.60%、第四年1.00%、第五年1.50%、第六年2.00%。转股期限自2027年1月1日至2032年6月24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6〕160号文同意,公司25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6年7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圣泉转债”,债券代码“111025”,初始转股价格为70.8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2.38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圣泉转债”转股价格由70.80元/股向下修正为42.38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8月1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向下修正“圣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圣泉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6年9月30日起算,在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7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圣泉转债”当期转股价格(42.38元/股)的85%(即36.02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圣泉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圣泉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圣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圣泉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8日至2027年1月27日),公司股票如再次触发“圣泉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7年1月27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圣泉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向下修正“圣泉转债”的转股价格。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84

债券代码:111025 债券简称:圣泉转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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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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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SHENGQUAN NEW MATERIAL (THAILAND) CO., LTD.(中文名称:圣泉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圣泉”)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对资金的需求,2026年10月27日,内蒙古圣泉科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圣泉科利源”)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内蒙古圣泉科利源为泰国圣泉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融资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0月27日,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内蒙古圣泉科利源为泰国圣泉提供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召开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内蒙古圣泉科利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SHENGQUAN NEW MATERIAL (THAILAND) CO., LTD.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章丘支行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2,000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内蒙古圣泉科利源为泰国圣泉提供的担保,主要是用于保证泰国圣泉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泰国圣泉实际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对其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述被担保单位均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担保事项风险较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51,322.2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2%,全部为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6-082

债券代码:111025 债券简称:圣泉转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泉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0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唐一林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圣泉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不向下修正“圣泉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关联董事唐一林、唐地源、江成真、王武宝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