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合计约人民币72亿元,其中跟踪支架约62亿元、其他约10亿元。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不构成对公司业绩的任何承诺,公司将根据订单交付进度及销售收入确认原则逐步进行收入确认。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荆锁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荆锁龙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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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蔡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荆锁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荆锁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荆锁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荆锁龙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6-037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985.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单位:万元
■
注:损失以“-”号填列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 测试。经测试,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需转回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1,011.72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 测试。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存货 跌价准备;按预期信用为基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人民币1,997.14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第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减值准备共计985.42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985.42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上述情况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分析及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五、董事会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编制内容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分析及评估。董事会对此议案表示赞同。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6-042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20日(星期五) 至 11月26日(星期四) 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list@arctechsola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8日发布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27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27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蔡浩先生
独立董事:章之旺先生
财务负责人:荆锁龙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义君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27日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20日(星期五) 至11月26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list@arctechsola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张文霞
电话:0512-57286818
邮箱:investor.list@arctechsolar.com
六、其他事项
本 次 投 资 者 说 明 会 召 开 后 , 投 资 者 可 以 通 过 上 证 路 演 中 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6-039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已终止之“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专户剩余资金中的6,312.48万元投资建设“昌邑都昌柔性跟踪支架实证基地15MW光伏发电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9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053,79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89,99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3,226,696.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38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并将专户剩余募集资金22,955.00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中的6,820.00万元用于“常州生产基地自动化升级项目”,剩余16,135.00万元扣除原项目终止前待支付的其他费用后暂时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截至2026年9月30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16,255.53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等)。
2026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中的6,312.48万元投资建设“昌邑都昌柔性跟踪支架实证基地15MW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昌邑实证基地项目”),其他剩余募集资金仍存放于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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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新募投项目概况
■
(二)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昌邑实证基地项目总投资金额为6,312.48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312.48万元,项目投资构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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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待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新项目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由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转账6312.48万元至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建设新募投项目的原因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昌邑实证基地项目,是对原终止项目中实证基地子项目的延续,同时昌邑实证基地项目已获取全额并网指标,为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提供系统化的实证测试与验证平台的同时,又能为公司创造一定的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调整,将有效缩短研发周期,降低技术产业化风险,切实将募集资金转化为公司长期研发能力。该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光伏跟踪支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三、投资建设新募投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投资建设昌邑实证基地项目的必要性
光伏支架作为光伏电站的“骨骼”,其性能直接影响光伏电站的发电效率及投资收益。作为地面光伏电站的主要设备之一,光伏支架需平衡成本造价与发电量增益的关系,同时需确保其在各种恶劣的自然环境下稳定、可靠地运行25年以上。为保障光伏支架产品质量,优化发电增益,光伏支架新产品开发及迭代过程中需进行机械测试、仿真实验、电控软件系统验证、风压测试、实证验证等多项测试,确保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应用需求。
本项目将在潍坊昌邑建设光伏柔性跟踪支架综合技术实证试验基地,针对现有光伏支架产品及在研产品的发电增益、可靠性、稳定性、环境适应性等各方面测试需求,建设在真实场景下的全配套、大容量、全天候长期稳定的实验测试场地。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产品测试验证能力,增加验证范围,提高测试准确性,配合公司风洞实验室,为产品性能持续提升以及新产品开发提供大规模实验数据支持,从而增强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创新能力,助力公司光伏支架产品的持续创新及升级迭代。
(二)投资建设昌邑实证基地项目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支持光伏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光伏产业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应对气候变化、履行我国国际承诺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双碳”战略的主要手段,其行业发展受到国家重视。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陆续发布多项光伏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为本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强大的核心技术研发实力,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核心技术领域已形成超900项相关知识产权(含授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先后设立了“江苏省太阳能智能跟踪及支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苏州市太阳能跟踪系统成套设备重点实验室”,具备强大的技术研发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扎实的技术支撑。
除自主研发外,公司还积极利用外部研发资源,开展产学研合作,与海内外多所大学或科研院所进行了技术合作,进一步提升了综合技术研发实力,能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丰富的人才储备、持续的研发投入与科学完善的研发体系,为项目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自身研发实力的打造,分阶段稳步扩充研发团队规模和研发投入水平。在技术研发团队方面,公司汇聚了一批在太阳能光伏、光伏支架、智能制造等领域多元复合型人才。截至2026年半年度,研发人员数量近300人。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主要风险及控制措施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昌邑实证基地项目的决定是基于公司产品、技术实证测试的需求以及公司目前经营现状、战略规划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后续的实施过程中,面临试验指标不达预期、技术迭代导致成果价值下降,研发转化失败等风险。公司采取立项评审、设置研发里程碑节点考核、同步布局专利、跟踪行业技术动态等措施以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昌邑实证基地项目已获取全额并网指标,为公司新产品、新技术提供系统化的实证测试与验证平台的同时,又能为公司创造一定的收益。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昌邑实证基地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产品实证需求及自身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募集资金更合理更高效的使用,促进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已终止之“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募投项目专户剩余资金中的6,312.48万元投资建设“昌邑都昌柔性跟踪支架实证基地15MW光伏发电项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昌邑实证基地项目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投资决策系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昌邑实证基地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6-041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2日
至2026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请于2026年11月9日17时之前将登记文件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a)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陆家镇华阳路190号,中信博公司
b)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c)联系人:张文霞
d)联系电话:0512-57286818
e)联系邮箱:investor.list@arctechsolar.com
2、本次股东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6-038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也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来源
1、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9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053,79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89,99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3,226,696.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38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符合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总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08 证券简称:中信博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光伏跟踪系统平行驱动器产能扩建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6,792.64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现金管理投资收益等收入),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针对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后续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并在实际使用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9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053,79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89,99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3,226,696.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38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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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光伏跟踪系统平行驱动器产能扩建项目”当前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平行驱动器产能目标。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募投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和目标达产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与监督,有效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公司对专户存储期间的闲置募集资金开展了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产线整体已投入使用,部分设备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尚有部分合同尾款或质保金等暂未支付。截至2026年10月23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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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未经审计;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公司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准。
3、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之“光伏跟踪系统平行驱动器产能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792.64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现金管理投资收益等收入)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针对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后续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合理规划、妥善安排使用计划,并在实际使用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