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乃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国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文武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林乃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国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文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乃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国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文武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6-044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对于公司2023年及2024年实施回购的11,004,081股股份,用途由原回购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4,779,518股减少为873,775,437股,注册资本将由884,779,518元减少为873,775,437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1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大东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以及2023年5月5日披露的《大东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9)。

2023年5月2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2024年2月2日,公司完成该轮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004,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90元/股,最低价为3.9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7,799.78元(含交易费用)。截至目前,公司该轮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变更部分已回购股份用途,对于公司2023年及2024年实施回购的11,004,081股股份,用途由原回购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004,081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回购股份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存在变更。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84,779,518股减少为873,775,437股,公司股本变动如下:

■

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包含公司2023-2024年首轮回购股份数11,004,081股、2026年第二轮回购股份数12,458,100股。

上述股权结构变动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结构表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11,004,081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4%,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4,779,518股减少为873,775,437股,注册资本将由884,779,518元减少为873,775,437元。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五、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6-046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无锡市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详见本公告同日(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以上议案详细内容将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二) 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除公司现场登记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在有效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快递等方式确认登记,登记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10:00一16:00,登记地点为公司九楼董事会办公室。(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会的必备条件,但有利于公司进行会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以更好地保障股东参会。)

六、其他事项

(一)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联系人:钱蕙菁

联系地址:无锡市中山路343号东方广场A座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4001

联系电话:0510-82766978-8317

联系传真:0510-82700313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6-043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2026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商业零售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门店新增情况(7-9月)

■

2、报告期内门店减少情况(7-9月)

无。

3、报告期末门店分布情况

■

注:截止报告期末,湖北7-11便利店共有46家门店,其中:直营店8家、加盟店38家;三凤桥食品专卖店共有57家门店,其中:直营店46家、加盟店11家。

二、拟增加商业零售门店情况(或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2026年10-12月,公司计划拟新开3家“三凤桥食品专卖店”、6家“7-11”便利店。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1-9月)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本公司商业零售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以无锡为核心的江苏省内地区。医疗服务涉及上海、浙江(杭州、宁波、温州)、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株洲)、四川(成都)、陕西(西安)、山东(济南、青岛)、北京、重庆、深圳、江苏(南京、沭阳)、广东(广州、中山、佛山)、云南(昆明)、河北(石家庄)、天津、山西(太原)、安徽(合肥)等地布点。

注: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6-045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的11,004,081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同时拟对《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前期已回购的 11,004,081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11,004,081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4%,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4,779,518股减少为873,775,437股,注册资本将由884,779,518元减少为873,775,437元。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后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等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同时进行修订。

二、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条款序号相应顺延的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尚需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修订后的《大东方公司章程(2026年11月修订)》拟修订稿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6-04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2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6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相关财务报告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二、《202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本方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相关工作方案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简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四、《大东方关于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变更部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对于公司2023年及2024年实施回购的11,004,081股股份,用途由原回购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东方关于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五、《大东方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的11,004,081股公司股份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84,779,518股减少为873,775,437股,注册资本将由884,779,518元减少为873,775,437元。除上述变动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同步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东方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大东方公司章程(2026年11月修订)》拟修订稿全文。

六、《大东方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大东方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11月修订)》拟修订稿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披露。

七、《大东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董事会同意:提名林乃机先生、席国良先生、倪军先生、朱晓明女士、邵琼女士五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同意提名董慧女士、郑永强先生、庄欣旺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提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提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八、《大东方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6年11月16日(周一)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内容为《关于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10日(周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大东方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乃机先生,1970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温州天龙包机实业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均瑶集团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州风寻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上海风寻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上海青弦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均瑶世外教育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上海华瑞金融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温州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均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均瑶如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空地互联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席国良先生,1963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于1983年7月至1984年7月任无锡市糖业烟酒公司财务科会计,于1984年7月至1995年5月历任无锡市商业局财务科主办、副科长等职,于1995年5月至1996年6月任无锡交电采购批发站副总经理,于1996年6月至2001年2月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01年2月起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裁(总经理)职务。

倪军先生,1968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于1995年11月至1998年11月在无锡商业大厦集团家电分公司任副经理职务;于1998年12月至1999年7月在无锡商业大厦集团视听分公司任经理职;1999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二百商厦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总经理助理;2003年8月至2014年11月任无锡商业大厦集团副总经理(期间2010年5月起兼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2004年12月至2010年3月兼任无锡保利广场购物中心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副总经理,并兼、历任汽车事业部总经理、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2021年10月至2023年10月,兼任无锡商业大厦东方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2020年10月至2023年9月历任安徽陶铝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特别顾问等);现任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安徽相泰汽车底盘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八、九届董事会董事。

朱晓明女士,197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于1997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均瑶集团天龙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于2002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均瑶集团天龙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于2007年4月至2011年1月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于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于2015年1月至2026年7月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26年7月至今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历任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第七、九届董事会董事。

邵琼女士,198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兼行政企管部总经理,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宝镜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上海青弦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华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共上海市徐汇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八、九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慧女士,1984年4月出生,博士学历,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副教授(常任教职)、博士生导师,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于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任北师大浸会联合国际学院助理教授;2011年7月至2019年6月,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理教授;2019年7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常任教职);2023年2月至2023年9月任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访问学者。两项研究成果分别被国际顶级期刊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和 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录用。研究工作被美国金融协会(AFA)年会收录。曾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绩效评估: 优秀)和面上项目。现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郑永强先生,1975年3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于1997年9月至1998年4月任西门子制造工程中心有限公司账务部财务主办;于1998年5月至2001年3月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主管;于2001年3月至2002年12月任海欣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于2002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瑞士丰泰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财务部主管;于2004年7月至2005年4月任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于2005年4月至2008年5月任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法务部财务法务及企划部总监;于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监;于2010年6月至今,在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投资官,兼任美守安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庄欣旺先生,1972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于1995年至1999年在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任职,于2000年至2023年在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副主任、全球董事局副主席职务。现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全球董事局执行主席职务。主要著作《段和段案例精选》、《欧盟及国际劳工法》。主要成就(荣誉):亚太地区推荐律师、浦东新区律师行业优秀党员、上海市鼎新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