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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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5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286,653股,发行价格为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920,094.6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4,446,589.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3,505.54元。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新增股份101,286,653股于2026年8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43,029,568股增加至844,316,22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43,029,568元变更为人民币844,316,22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8日、2026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综上,本公司的总股本由743,750,960股增至844,316,22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43,750,960元变更为人民币844,316,221元。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相关内容作相应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根据登记相关规定,向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宜。
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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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10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84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购置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并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州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州科力尔”)、祁阳县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祁阳科力尔”),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力尔投控”)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惠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力尔智控”及“科力尔智控惠州分公司”),由上述子公司在其场所使用承租设备实施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增加上述子公司厂房地址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95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1,286,65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0,920,094.63元,扣除部分承销费用11,213,801.42元(不含税)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769,706,293.21元,已由主承销商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另扣除其他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232,787.6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6,473,505.54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6]518Z010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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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6年9月30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已实际投入23.85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40万元,募集资金可用余额为76,623.5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6,628.90万元。
三、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的原因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新增实施地点,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和厂区建设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目前,科力尔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厂房建设正有序推进。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公司拟购置部分募投项目设备,并按公允价格租赁给永州科力尔等子公司用于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同时新增上述子公司厂房地址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从而充分利用现有场地与产业化经验,加快形成产能。永州科力尔等子公司在家居类电机、无人机电机产品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产业化经验,能够较快承接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工作,缩短投产周期,尽早形成产能和效益,推动项目早日建成投产。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二)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基本情况
1、变更实施方式前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科力尔智能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科力尔智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永州市,实施方式为新建厂房实施。
2、变更实施方式后
公司在保留原有实施方式的基础上,增加由公司购置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并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州科力尔、祁阳科力尔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力尔投控的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力尔智控及其惠州分公司,由上述子公司在其场所使用承租设备实施募投项目。
(三)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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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科力尔智能作为土地竞拍主体,成功竞得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政府宗地编号为祁阳市S4-06-03d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用于实施本次募投项目。
注2:永州科力尔的厂房地址位于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黎家坪镇南正北路129号;祁阳科力尔的厂房地址位于湖南祁阳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深圳科力尔智控的厂房地址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聚汇模具工业园;科力尔智控惠州分公司的厂房地址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南路9号。
四、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厂区建设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并新增实施地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厂区建设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购置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并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州科力尔、祁阳科力尔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力尔投控的控股子公司深圳科力尔智控及其惠州分公司,由上述子公司在其场所使用承租设备实施募投项目,即增加上述子公司厂房地址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6-082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短信通知等方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聂鹏举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5名,不存在缺席或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购置募投项目部分设备并按照公允价格租赁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州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祁阳县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惠州分公司,由上述子公司在其场所使用承租设备实施募投项目,即增加上述子公司厂房地址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43,750,960元变更为人民币844,316,221元,并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的内容作相应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