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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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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开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青叶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开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青叶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开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青叶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开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青叶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开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青叶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罗开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超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青叶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三期)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投项目“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三期)”结项,节余募集资金0.11万元(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0号)文件,公司向包括公司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53,503,893股,发行价格为8.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79,999,998.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614,160.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66,385,837.0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154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二、募投项目情况、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结项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截至当前,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及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盐城新能源电池壳下壳体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研发与生产项目、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二期)、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三期)为新增募投项目,相关变更情况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9月14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的公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052),于2025年4月29日、5月2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038)。

截至2026年9月30日,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三期)建设完成,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截至2026年9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节余资金测算暂未包含截至2026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本项目结项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三、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三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0.11万元(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0号)文件,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包括公司股东北方凌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9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53,503,893股,发行价格为8.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79,999,998.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3,614,160.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366,385,837.0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0154号)。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的情况。

2022年4月6日,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涿州物探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涿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次账户销户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完成结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均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两家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办理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编号:2026-06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审计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决算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审计报告签字合伙人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项目合伙人为禹正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蒙,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赖小娟。因工作调整,现指派高勃接替禹正凡作为项目签字合伙人,负责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签字合伙人为高勃、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蒙,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赖小娟。

二、变更后项目合伙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高勃,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相关业务,2015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高勃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高勃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会对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3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20日(星期五)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至11月1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ygf.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发布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20日(星期五)15:00-16: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20日(星期五)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罗开全

总经理:郑英军

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李超

独立董事:宋衍蘅

规划与资产管理部(证券事务办公室)部长:陈向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20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至11月19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fo@lygf.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机构:证券事务办公室

电话:0312-3951002

邮箱:info@lygf.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0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10月27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所在地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热成型轻量化汽车结构件扩产项目(三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0.11万元(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该项目具备结项条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西安凌云工业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凌云工业有限公司50%股权,收购价格3,912万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西安凌云工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通过该项收购,公司利用西安场地设施建设辐射西北市场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以吉利电池壳项目为切入点,导入全谱系产品,扩大西北地区大客户市场份额,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情况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2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收购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F”)持有的西安凌云工业有限公司(原名“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凌云”)50%股权,收购价格3,912万元。收购完成后,西安凌云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旨在完善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全国布局,未来收益依赖汽车产业景气度、客户车型导入、区域配套需求和新能源零部件价格竞争等,产业风险、市场风险均可能影响西安凌云产能释放、业务协同和收益兑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抓住西北地区汽车产业集群化发展机遇,利用西安场地设施建设辐射西北市场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以吉利电池壳项目为切入点,导入全谱系产品,扩大西北地区大客户市场份额,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西安凌云外方股东GF持有的50%股权,收购价格为3,912万元,收购后西安凌云将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西安凌云工业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类型为购买股权,交易标的为GF持有的西安凌云5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西安凌云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西安凌云前身为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3月成立,2026年7月更名,注册资本8,000万元,本公司、GF各持股50%。由于市政管道业务持续下滑,公司实施区域化业务整合,将西安凌云市政管道业务的相关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关系及客户资源全部整合转移至四川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四川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和西安凌云一致(本公司、GF各持股50%),主营业务为市政管道生产及销售。

截至2026年4月30日,西安凌云已完成市政管道业务剥离工作,仅保留货币资金、土地房产、递延收益(土地补贴)及部分人员,业务经营范围增加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及销售业务。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信息

■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

(3)其他信息

西安凌云股权权属清晰,本公司与GF各持股50%,不涉及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

2025年、2026年1-4月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0902号、信会师报字[2026]第ZG1221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评估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评估方法和结果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标的公司西安凌云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后出具《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50%股权项目涉及西安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1354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4月30日,标的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7,824.49万元,资产基础法估值9,632.11万元,增值1,807.62万元,增值率23.10%;收益法估值7,973.84万元,增值149.36万元,增值率1.91%。

因为收益法充分考虑了市政业务已全面剥离、新业务依托本公司资源且不应由原外方股东享有收益的实际情况,更贴合企业实际价值,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7,973.84万元作为评估结果。

上述资产评估事项已完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经双方股东充分沟通,以基准日所有者权益的审计报告数据作为定价依据,本公司收购GF所持有的西安凌云50%股权价格为3,912万元(基准日标的公司净资产50%取整),较50%股权评估值低74.92万元,符合国资监管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转让方: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

受让方: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1.标的股份

瑞士乔治费歇尔有限公司合法拥有的西安凌云50%的股权。

2.转让价格及支付

根据西安凌云在审计基准日所有者权益的审计报告数据,经双方协商同意,出售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912万元(大写:叁仟玖佰壹拾贰万元整?)。

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采取现金方式以人民币进行支付。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过渡期安排

(1)双方确认,在审计基准日至完成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交割日”)的期间(“过渡期间”),就标的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转让方不再参与分配,不享有该部分收益;过渡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全部经营损益,均由受让方享有及承担。

(2)在过渡期间,若标的公司发生对本次交易或股权转让价值影响的其他相关事项或行为时,受让方有权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评估并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交易。

(3)在过渡期间,转让方仍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应切实履行股东职责,并应遵守转让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不得损害标的公司的利益。

4.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本次交易经受让方上级单位备案审批及受让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均构成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购买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西安凌云原市政管道业务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区域需求萎缩等多重挑战,规模效益下滑,而同期西北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处于规模放量的关键节点。公司通过收购西安凌云外方股权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将原市政管道业务整合至四川亚大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同时利用西安场地设施建设辐射西北市场的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以已定点的吉利电池壳项目为切入点,导入全谱系产品,逐步扩大吉利、比亚迪、陕汽等大客户的市场份额。一方面可实现市政板块西部地区集约发展,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利用现有的土地房产资源及优越地理位置,可高效承接汽车零部件生产业务,填补公司在西北区域的产业空白,完善汽车零部件业务全国布局,为“十五五”目标提供战略支撑。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会产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资金占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购买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现金流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旨在完善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全国布局,未来收益依赖汽车产业景气度、客户车型导入、区域配套需求和新能源零部件价格竞争等,产业风险、市场风险均可能影响西安凌云产能释放、业务协同和收益兑现。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