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2)年初至本报告期利润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3)年初至本报告期现金流量表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202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定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120,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0日完成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441.20万元(含税)。
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7.5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44,120,150股的0.6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78.2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4%,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2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91人,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78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9.3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3%,预留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7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志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子凡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子凡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志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子凡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子凡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19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ESG委员会全体同意。《关于202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集衡科技有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的顺利完成,根据集衡科技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集衡科技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对外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合同为准。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使用有效期为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上述担保额度将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战略与ESG委员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5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1988年8月1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数量为23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50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56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91,008.44万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263,719.56万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139,069.6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57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审计收费57,550.2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年3月16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闽02民初735号、(2025)闽02民初736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处于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自律处分1次。
1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共3个项目)、行政监管措施21次、行业惩戒1次、纪律处分11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绿联科技、太辰光、三态股份、中顺洁柔、振邦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绿联科技、太辰光、三态股份、中顺洁柔、振邦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曾琼,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德方纳米、振邦智能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陶亮,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曾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任晓英、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海曼、曾琼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实际费用以后续签订合同为准,具体费用将在202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获得董事会全票通过。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6年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续聘审计机构相关资质文件及联系人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6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流动资金借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各银行具体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下属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授信额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7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中深圳市集衡科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大于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已审批担保额度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并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公司深圳市集衡科技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振联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衡科技”)提供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本次拟增加担保额度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集衡科技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供应商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的顺利完成,根据集衡科技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为集衡科技增加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对外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担保方式等以合同为准。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可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公司管理层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按截至2026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计算;净资产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集衡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6年6月4日
法定代表人:黎姣潞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销售代理;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显示器件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磁性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旧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模具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风机、风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海绵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市集衡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失信情况:经核查,上述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集衡科技于2026年6月成立,无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余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拟增加担保事项的目的,是为了兼顾各公司向业务相关方申请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事项的效益与效率,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及时满足各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业务需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其市场综合竞争力。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偿债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审批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7,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47%;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144.1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6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债务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3028 证券简称:振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8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9日(星期一)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通过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并于参会时携带原件入场。
4.登记时间:截至2026年11月10日17:00。
5.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层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层
联系人:夏群波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邮政编码:518132
7.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住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3028”,投票简称为“振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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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