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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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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7月,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SY-12321胶囊单药在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晚期实体瘤的临床试验申请获得批准。SY-12321是公司完全自主研发的化学药品1类创新药,属于第四代小分子ALK抑制剂,拟重点解决第三代ALK抑制剂治疗后的耐药问题,特别是ALK复合突变介导的耐药。临床前研究显示,SY-12321对ALK野生型以及经第一代、第二代和第三代ALK抑制剂治疗后产生的广泛关键耐药突变均展现出较强的抑制活性,覆盖主要单点耐药突变及多种关键复合突变,并在颅内肿瘤模型中表现出良好的肿瘤抑制作用,提示其拥有克服不同代际ALK抑制剂相关耐药机制及控制中枢神经系统病灶的潜力。基于上述临床前研究结果,SY-12321除重点面向经第三代ALK抑制剂治疗后进展的患者外,未来亦具备向更前线治疗拓展的潜力。公司将结合后续临床研究结果,审慎评估其在不同治疗线次中的开发价值。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披露关于第四代ALK抑制剂SY-12321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产品开放性、多中心Ⅰ/Ⅱ期临床研究由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张力教授、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王永生教授共同担任主要研究者,2026年8月完成首例受试者给药;截至目前,受试者快速、有序入组。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李文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亚杰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6日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及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络文字互动

● 提问预征集通道: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者通过公司邮箱预先提问,公司将于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报告期的创新药物研发、注册、商业化进展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定于2026年11月6日15:00-16: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采用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届时可登录上交所上证路演中心网站,与公司进行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时间:2026年11月6日 15:00-16:00

(二)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6日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亦可于10月30日至11月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者通过公司邮箱(shouyaoholding@163.com)预先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参会人员

公司参加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李文军先生,副总经理、科学委员会主席孙颖慧女士,财务总监王亚杰女士,董事会秘书张英利女士,以及在任独立董事江骥先生、刘学先生、杨国杰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三、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857906

电子邮箱:shouyaoholding@163.com

四、其他事项

会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0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随着公司由创新药研发向研发与商业化协同推进阶段发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按照选聘程序审慎评估,拟聘任信永中和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属于公司结合发展阶段与审计需求作出的年度选聘安排,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情形,公司与天健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会计处理及审计意见等方面亦不存在分歧。公司已与天健沟通,天健表示理解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亿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案号为(2021)京74民初111号。北京金融法院一审判决该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该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案号为(2023)苏05民初1736号。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案号为(2025)藏01民初11、12号。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周娴女士,202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报告的上市公司2家。

(3)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

张玉虎先生,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6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亦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一一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相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为4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3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8万元。本次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行业特点、审计工作复杂程度、项目人员配置及预计投入工时等因素确定,同比增加1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已进入商业化运营阶段,相关业务循环的覆盖范围和业务量扩大,财务报表审计所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预计投入的人员、工时相应增加;同时,内部控制审计需进一步覆盖商业化运营相关业务流程,并对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实施审计测试,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量相应增加。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2025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外,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天健开展2026年度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天健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随着公司由创新药研发向研发与商业化协同推进阶段发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按照选聘程序审慎评估,拟聘任信永中和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属于公司结合发展阶段与审计需求作出的年度选聘安排,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情形,公司与天健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会计处理及审计意见等方面亦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事宜与天健进行事先沟通,天健知悉本次拟变更事项并表示理解、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正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规定,就接受委托、审计衔接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与资料交接,未出现重大分歧;信永中和仍将按照审计准则独立执行2026年度审计程序。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议意见

1.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以审计质量为导向,对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履行指导和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前期审议确定了选聘文件,细化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审计费用报价等评价要素及具体评分标准,并向信永中和发出书面联系函,明确应聘材料、提交期限及相关要求;内部审计部按照既定标准开展资格符合性审查与综合评价,形成评审结果和选聘建议,报送审计委员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信永中和的应聘文件、内部审计部的评审结果及选聘建议,并结合公司进入商业化运营阶段后的业务特点和审计需求,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质量管理制度及实际运行情况、项目团队和资源配置、审计工作方案、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等进行了审慎评估。

2.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承担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相关行业审计经验及相应的人员、技术和质量管理资源,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拟派项目团队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需要。本次变更系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阶段和年度审计需求作出的选聘安排,变更理由充分,选聘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安排、收费、会计处理及审计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无异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审计费用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审计范围、工作复杂程度、人员配置及预计投入工时等因素确定,与公司进入商业化运营阶段后增加的审计工作量相匹配,定价合理。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信永中和有关资质、诚信、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的说明。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6-029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以微信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文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下同)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李文军先生、李源女士、许新合先生、王静晗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后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李文军先生、李源女士、许新合先生、王静晗先生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与会董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李文军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李源女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许新合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王静晗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李文军先生、李源女士、许新合先生、王静晗先生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尚须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现任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江骥先生、敖虎山先生、陈丹女士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和独立性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审查意见后提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江骥先生、敖虎山先生、陈丹女士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与会董事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事项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江骥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敖虎山先生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陈丹女士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骥先生、敖虎山先生、陈丹女士已书面同意接受提名,并分别出具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司董事会作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人,分别出具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经审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连续在公司任职均未超过6年,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或者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学习,其中陈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前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本议案方可在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上审议,并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现任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随着公司由创新药研发向研发与商业化协同推进阶段发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董事会同意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前置审议并获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尚须提请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岗位的职责范围、任职资格、兼职限制及履职保障,夯实公司规范运作制度基础,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根据现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要求,对本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后的《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近期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一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文军,男,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北京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1989年9月至2000年7月在江苏省淮阴中学校办企业工作,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筹办北京图原朝夕软件有限公司,2001年6月至2002年9月担任北京图原朝夕软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2年9月至2010年12月担任北京中科之秀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2月至今担任全资子公司北京赛林泰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林泰”)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4月至2020年8月及2021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李文军先生是公司的创始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295.31万股,并通过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诚则信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487.30万股;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万股。李文军先生系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源女士之父,除此以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文军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李源,女,199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拉夫堡大学管理学硕士。李源女士具备金融和产业复合背景,曾任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资深分析师,拥有较为丰富的投研经验,于2026年7月加入公司,目前主要协助总经理推进公司经营管理与战略落地,推动运营体系建设、组织协同与内控机制优化。

李源女士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源女士系李文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之女,除此以外,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源女士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许新合,男,197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有机化学博士学历,正高级研究员。2008年1月至2010年7月在凯美隆(北京)药业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药化部研究员,2010年8月至2019年4月在赛林泰先后担任药化部经理、高级经理,2019年5月至2025年9月在公司担任药化部高级经理,2025年9月至今担任赛林泰药化部副总监,2020年8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

许新合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3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新合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王静晗,男,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大学化学生物学博士学历。2017年7月至今在赛林泰担任药化部研究员,2020年8月至2023年9月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9月至今在公司担任董事。

王静晗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万根线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1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静晗先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附件二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骥,男,195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医学博士学历,研究员。1973年9月至1977年3月就读于苏州医学院。1980年9月至1982年12月就读于北京协和医学院,获硕士学位。1984年6月至1986年10月就读于北京协和医学院,获博士学位。1987年6月至1989年8月在美国Baylor医学院做博士后研究。1989年起在北京协和医院工作,先后担任一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主任、临床药理研究中心副主任,2019年退休。2024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高博医疗集团临床研究中心首席科学顾问、南京医科大学姑苏学院临床试验指导团队首席专家职务。

江骥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骥先生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敖虎山,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主任医师资格,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委员。2015年3月至今任中国心胸血管麻醉学会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2012年9月至今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麻醉中心主任医师、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生导师,2026年9月至今兼任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敖虎山先生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敖虎山先生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所列之任一情形。

陈丹,女,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澳大利亚国立大学EMBA,高级会计师,北京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朝阳区第十五届、第十六届人大代表。1984年12月起参加工作,曾任北京爱立信通信系统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副总会计师,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2021年3月退休。

陈丹女士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丹女士未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4.2.2条所列之任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