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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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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2026年7-9月,下同;

注2:年初至报告期末股份支付费用为11,975.07万元,若剔除前述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则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768.21万元,同比增长168.76%;

注3: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确认汇兑损失4,980.53万元,上年同期汇兑损失721.38万元,同比增加4,259.15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治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ENG XUEPING(成学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浪先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黄治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ENG XUEPING(成学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浪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治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CHENG XUEPING(成学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浪先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52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注:授予数量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475,000股,占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5,049,423股的0.50%。其中,首次授予380,000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0%,首次授予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0%;预留95,000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3)授予价格(调整后):35.11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5.11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93人,预留授予15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8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完成程度(X)核算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的考核目标对应的归属批次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

注: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指当年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较上一年份经审计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比例。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5-032)。

(4)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年8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6)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7)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CHENG XUEPING(成学平)、刘明及朱江杰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为2025年8月26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7年8月26日。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

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93名,其中2人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获授的0.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91名激励对象本次可归属7.5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7.52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8月26日。

(二)归属数量:7.52万股。

(三)归属人数:91人。

(四)授予价格:35.1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除2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归属条件外,本次拟归属的91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并为首次授予部分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注:授予数量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至11月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jpto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8日发布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1月4日13:00-14:00举行2026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4日(星期三)13:00-14: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会人员

总经理:CHENG XUEPING(成学平)

董事会秘书:吴检柯

财务总监:杨浪先

独立董事:张嶂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1月4日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0月28日(星期三)至11月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jpto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沈航达

电话:0755-29528181

邮箱:ir@jpto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60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6年10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治家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等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2)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全体成员对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同意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调整为35.11元/股。由于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93人调整为9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38.00万股调整为37.60万股,作废0.40万股。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CHENG XUEPING(成学平)、刘明、朱江杰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52万股。因此,同意公司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CHENG XUEPING(成学平)、刘明、朱江杰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61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

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7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告编号:2025-032)。

(4)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5年8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

(6)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7)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9元(含税)。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5,049,423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50,404股为基数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371,126.91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或“《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36元/股-0.89元/股=35.11元/股。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93人调整为9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38.00万股调整为37.60万股,作废0.40万股。

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40万股,符合本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91人。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调整为35.11元/股。

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和《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