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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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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374版)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公司于2026年5月,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总股本为83,175,97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26,890股后的股份数为82,349,080股,合计转增24,704,72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7,880,694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一每股收益》要求,公司按调整后的股数对上年同期每股收益重新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XIANGDONG L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文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文红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XIANGDONG L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文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文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XIANGDONG LU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文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文红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8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10月27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92.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5%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定2026年10月27日为授予日,以45.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2.0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10月1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年10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41)。

3、2026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43)。

4、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10月27日,并以45.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授予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6年10月27日。

2、授予数量:92.00万股。

3、授予人数:81人。

4、授予价格:45.50元/股。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将对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统一办理归属手续。在上述约定期间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20.00%。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10月27日,并以45.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授予9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实质是公司赋予员工在满足可行权条件后以约定价格(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员工可获取行权日股票价格高于授予价格的上行收益,但不承担股价下行风险,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存在差异,为一项股票期权,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对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该模型以2026年10月27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1、标的股价:51.40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3、历史波动率:14.4159%、14.6047%、16.1708%、15.3769%(分别采用上证指数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1804%、1.2428%、1.2583%、1.2583%(分别采用中债国债最新1年期、2年期、3年期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采用公司近一年股息率)。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具体情况见下表:

■

注:1、上述费用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已履行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二)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7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XIANGDONG LU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恒烁股份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9.5008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4年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恒烁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三、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恒烁股份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6年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规定,2026年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现拟确定公司2026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10月27日,并以45.5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2.00万股。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恒烁股份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武汉新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圆片加工产能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根据自身晶圆片加工产能需求,向武汉新芯支付绑定产能资金173,250,000元(大写:壹亿柒仟叁佰贰拾伍万圆整)作为预付款,以绑定武汉新芯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提供公司需求之晶圆片产品(Norflash和MCU圆片产品)的产能。

经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恒烁股份关于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4年4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文冬梅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3日,公司对2024年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0)。

(四)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五)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在公司内部对2024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11月22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8)。

(八)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5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股份登记工作。

(十)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一)2025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完成股份登记工作。

(十二)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三)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四)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10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48)。

(三)2025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50)。

(四)2025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调整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作废2024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5年度达到2024年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1.68%,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204万股;鉴于2024年激励计划中有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1.1673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需作废处理2024年激励计划合计2.4877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作废2025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5年度达到2025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对应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1.72%,需作废处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621万股;鉴于2025年激励计划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合计1.297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需作废处理2025年激励计划合计11.0591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需作废处理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合计13.5468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作废处理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实施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法定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且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且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 公司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 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9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烁股份”)与武汉新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供应商”或“武汉新芯”) 拟签订《圆片加工产能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产能合作协议”或“协议”)进行产能深度合作,进一步绑定武汉新芯晶圆片加工产能以满足公司采购需求,向武汉新芯支付绑定产能资金173,250,000 元(大写:壹亿柒仟叁佰贰拾伍万圆整)作为预付款,绑定期为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共36个月(“绑定期”),绑定期到期前3个月双方可就新一轮合作进行协商,对协议进行续期或签署新的合作协议。

● 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 自生效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如本合同能顺利履行,将有助于增强公司中长期存储晶圆供应的稳定性,降低存储晶圆价格波动对成本的影响,预计将对公司2027年至2029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具体财务影响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相关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产品市场价格及市场需求在合同期限可能存在波动,在合同约定采购数量、价格及时间锁定的情形下,公司可能因在此期间合同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及/或市场需求下滑而承受较大损失;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宏观经

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或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支付采购款后,该供应商未能按期、足额交付合同产品),则将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执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武汉新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圆片加工产能合作协议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与武汉新芯签订《圆片加工产能合作协议》进行产能深度合作,进一步绑定武汉新芯晶圆片加工产能以满足公司采购需求,向武汉新芯支付绑定产能资金 173,250,000 元(大写:壹亿柒仟叁佰贰拾伍万圆整)作为预付款,以绑定武汉新芯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的产能,公司将按每片晶圆片固定的金额进行抵扣,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武汉新芯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鹏

成立日期:2006-04-21

注册资本:847900.6412 万元人民币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四路18号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主要股东:武汉市光新启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0.00%、 长江存储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9.19%、武汉光谷半导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44%。

武汉新芯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金额

公司同意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价格及时间向该供应商采购合同产品,合同总计承诺采购金额为173,250,000 元。

(二)支付安排

恒烁股份向武汉新芯预付绑定产能资金 173,25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叁佰贰拾伍万圆整)(“预付款”),在产能合作协议生效后分 2 次支付,首期款5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万圆整),恒烁股份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且不超过 2026 年12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二期款人民币123,25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叁佰贰拾伍万圆整),恒烁股份应于首期款支付完成之日起90日内支付完毕。

(三)合同期限

合同生效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四)合同生效条件

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合同违约责任

绑定期内,双方在每季度底结算该季度内的产品数量。若该季度未达到双方约定的季度绑定量的最低值,则在下一季度补足产能差额(产能差额=当季度绑定量最低值-实际季度下线产能数量)。

恒烁股份有义务依据本合同及订单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若恒烁股份延期付款超过7个工作日且经过武汉新芯书面催促后在武汉新芯要求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武汉新芯有权减少承诺的下线产能,后期不再补足下线数量,且不会为此向恒烁股份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双方约定之相关责任)。

若本协议受市场行情影响未能完全履行,双方可友好协商通过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订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合同顺利履行,具体订单得以正常交付,将有助于增强公司中长期存储晶圆供应的稳定性,降低晶圆价格波动对成本的影响,预计将对公司2027年至2029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具体财务影响以公司未来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相关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认。

(2)合同双方均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及履约能力。

(3)本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保障公司晶圆片加工产能的长期稳定供应,实现产业互动和互利共赢,对公司业务具有积极意义,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五、合同风险提示

合同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或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支付采购款后,该供应商未能按期、足额交付合同产品),则将影响合同最终执行情况而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

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10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88416 证券简称:恒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6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16: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12:00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BJjdq1zKwg或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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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恒烁股份(688416)2026年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XIANGDONG LU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晓芳女士

财务总监: 唐文红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BJjdq1zKwg或使用微信扫一扫以下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星期四)12: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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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51-65673252

邮箱:Zbitsemi@zbitsemi.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恒烁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