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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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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7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6年8月5日、2026年8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全胜热电项目配套长距离互联互通供热工程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投资建设该供热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沈阳惠天全胜热电项目配套长距离互联互通供热工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1)。

2.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6日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3.2026年9月9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9月10日,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同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11日披露的《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暨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管等相关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8)。

4.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九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先后审议通过了 《关于投资建设法库2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惠天新能源(法库)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惠天新能源(法库)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法库200MW风力发电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法库2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3)及《关于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惠天新能源(法库)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4)。

5.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数量较多,日常施工款项总体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供应商支付。本期存在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合同共185个,涉及合同金额6,580.04万元,逾期应付金额3,164.52万元。该部分逾期款项以各类小型工程欠款为主,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周期完成支付,主要系项目验收、结算环节存在分歧,双方暂未就最终结算金额达成一致;同时部分项目外部结算手续尚未办结,内部结算流程无法同步推进。为防控资金支付风险,相关款项暂缓支付,待项目结算确权完成后安排付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郑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景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郑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景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7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购热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以及沈阳惠天环保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日常主要依托所属的沈海热网及环保热网开展冬季供热业务。沈海热网是基于电厂配套建设的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自建设之初即以热电联产供热为核心设计模式,每年供暖期热源主要来源于向电厂购置热量,同时通过二热公司所属热源厂燃煤辅助补充、调峰,经管网输送向辖区热用户供热,自上述热电联产建成以来一直沿用此种运行模式。

为开展2026-2027年供暖期供热工作,保障辖区热用户冬季采暖需求及沈海热网、环保热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在自有热源无法完全覆盖采暖期居民的全部热量需求的前提下,二热公司及环保公司决定拟继续向电厂的所有方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采购热量。购热价格为48元/吉焦(如2027年辽宁省电力市场政策有重大调整等,双方须根据电力市场政策变化情况进行2027年1-3月份热价调整或采取其他调整机制),预估采购量约840万吉焦,交易金额不超过4.5亿元(包含热费及相应管道冲洗、打压试运行、热网补水等相关费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42.49%,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名称: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9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楠;注册资本:106,192万元人民币;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虎石台南大街12号;股东结构: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邓士奎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沈阳公司的董事,沈阳公司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过去12个月内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因此沈阳公司与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因“担任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沈阳公司资产总额362,016.07万元,净资产108,390.22万元,负债总额253,625.8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098.55万元,利润总额15,549万元,净利润12,803.3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沈阳公司资产总额335,195.93万元,净资产113,725.51万元,负债总额221,470.42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67,074.77万元,利润总额6,678.37万元,净利润4,978.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其他

沈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2026-2027年供暖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热公司及环保公司拟向沈阳公司采购热量用于开展供热主营业务,采购单价48元/吉焦,预估采购量约840万吉焦(具体以实际使用热量结算为准),同时二热公司及环保公司承担管道冲洗、打压试运行、热网补水等相关费用,本次交易预计不超过4.5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结合电厂所用煤炭市场价格及电厂运行成本,参考沈城地区主要热源厂热量购销单价,经双方商谈确定交易价格。该价格低于同区域其他热电联产供热价格,价格优势明显。

2026-2027年度供暖期采购热量价格为48元/吉焦,但如2027年辽宁省电力市场政策有重大调整(如取消常规双边交易)等,双方须根据电力市场政策变化情况进行2027年1-3月份热价调整或采取其他调整机制。

五、协议签署情况

二热公司及环保公司与关联方就上述交易尚未签署合同,待本次交易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后再行签署。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二热公司及环保公司开展2026-2027年冬季供热工作所必需的用热采购,以保障沈海热网及环保热网辖区内3700余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百姓采暖需求为目的,是沈海热网、环保热网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运行模式的内在要求,也是公司履行民生保供责任、维护辖区供热安全的必要举措。具体而言:

(一)购热是上述热网运行模式的必然要求,具有不可替代性。尤其沈海热网系依托电厂配套建设的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自建设之初即以热电联产供热作为核心设计模式,热源主要依赖电厂热量、以燃煤热源厂辅助补充调峰。向电厂采购热量,可有效保障沈海热网热源供应,稳定保障辖区内居民供暖质量。保供是公司作为民生公用事业企业的首要责任。供热属于城市民生保障性公用事业,关乎辖区百姓冷暖,是公司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本次购热交易直接服务于这一民生目标。

(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具备突出的技术经济与环保优势。相较于分散小锅炉供热,热电联产大热源集中供热在北方地区具有热效率高、碳排放低、供热成本更优的特点,符合国家推动清洁取暖、“双碳”目标及提高热电联产比例的政策导向,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公司持续通过长距离回输管线等工程提升热电联产供热能力,购热保供正是这一战略方向下保障热网稳定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经测算,相较二热公司及环保公司以自有燃煤锅炉自行购煤供热,向电厂采购热电联产热量的综合供热成本更低。购热供热在保障供热质量的同时有效降低供热成本,有利于公司供热业务降本增效、改善经营业绩。

(三)交易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本次采购单价结合电厂所用煤炭市场价格及运行成本、参考沈城地区主要热源厂热量购销单价,经双方商谈确定,公允合理。公司已按规定履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接受全体股东监督。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2.28亿元。

八、授权安排

为提升办理效率、保障供热业务持续稳定运营,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理层在本次交易既定限定条件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推进实施本次交易,包括与关联方协商确定具体实施事项、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

九、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控股子公司本次向关联方采购热量是基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保障辖区居民冬季安全温暖过冬而展开的,是沈海、环保热网热电联产供热方式所必需的交易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基于生产热量所用煤炭的市场价格及运行成本,同时参考沈城地区主要热源厂热量购销单价,经双方商谈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7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沈东热电购销热量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结合受托管理控股股东下属供暖企业整体工作安排及沈海热网区位条件,为充分发挥供热规模效益,近年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向公司受托管理的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东热电”)销售热量,为沈东热电负责的金杯汽车厂区(具备热电联产条件区域)供应热源;沈东热电原有锅炉予以保留,作为调峰备用热源。

2026-2027年供暖期,二热公司将继续向沈东热电售热,供热定价分为两档:其中31.04%的热量由二热公司调峰锅炉产出,单价不低于77.36元/吉焦;68.96%的热量为二热公司向外采购自电厂的热源,单价不低于59.27元/吉焦,2026-2027年供暖期,二热公司计划向沈东热电售热约5万吉焦,对应交易金额约350万元。

鉴于二热公司向电厂采购的热源受电力现货市场影响可能存在供应波动及热量缺口的情况,叠加本年度超级厄尔尼诺气候背景下今冬明春极端天气发生可能性,为保障极寒工况下沈海热网、沈东热网稳定运行,确保居民供热质量,计划在极端天气或二热公司热源缺口较大时,应急启用沈东热电锅炉,由沈东热电向二热公司沈海热网反向补充供热。

经双方协商,如发生应急反向补热,二热公司向沈东热电采购热量,预估采购热量为5万吉焦,价格同二热公司卖热给沈东热电的价格,采购金额约350万元,两项交易额度各自独立控制。若实际反向补热采购金额超过上述限度,则公司将根据超出部分的额度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沈东热电购销热量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沈阳沈东热电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3年12月27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英;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瑞光北巷7-1-1号;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无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工业供汽、民用供暖。

2.关联关系说明

沈东热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与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经营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沈东公司资产总额为19,163.27万元,净资产为11,537.51万元,负债总额7,625.76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551.99万元,利润总额-798.51万元,净利润为-819.0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9月30日,沈东热电资产总额17,028.70万元,净资产10,791.70万元,负债总额6,237.00万元;2026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22.53万元,利润总额-735.55万元,净利润-745.8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沈东热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热量,包含两项业务:

1.二热公司向沈东热电销售热量:二热公司向沈东热电销售热量,为沈东热电负责的金杯汽车厂区(可热电联产区域)供应热量,供暖期售热上限5万吉焦,金额上限350万元。沈东热电原有锅炉保留作为调峰备用热源。

2.应急工况下二热公司向沈东热电采购热量:若出现极端天气或二热公司热源缺口较大情形,应急启用沈东热电锅炉,向二热公司沈海热网反向补热,保障居民冬季供热质量稳定;经双方协商,该应急预估采购热量为5万吉焦,热价与二热公司售予沈东热电价格一致,采购金额约350万元。应急反向补热仅在满足应急触发条件时发生,如未发生极端天气及热源缺口,则该采购交易不实际发生。若实际反向补热采购金额超过350万元上限,公司将就超出部分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双向热力交易统一执行相同定价原则:一是调峰锅炉产热,单价依据二热公司调峰热源运行数据测算综合成本,包含运行期间煤、水、电、人力、环保成本及期间费用,定价不低于77.36元/吉焦,该部分热量占二热公司向沈东热电售热总热量的31.04%; 二是外购电厂热量转售,以二热公司向电厂购热成本为基准,叠加电厂至沈海热网零级网(电厂至沈海热网一级网之间管网)热损、长输项目折旧及财务成本等,定价不低于 59.27元/吉焦(该价格包含自电厂购热成本价以及折算二热公司零级网热量损失、长输管线折旧、财务成本等实际运行成本为基础,结合管网输送距离,在增加合理利润空间前提下双方协商确定),该部分转售热量占二热公司向沈东热电售热总热量的68.96%。

2026-2027年供暖期,二热公司计划向沈东热电售热约5万吉焦,对应交易金额约350万元。供暖期若应急启动沈东热电锅炉反向补热,沈东热电向二热公司供应的热量,执行与二热公司向沈东热电售热相同定价标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公司与关联方就上述交易尚未签署合同,待本次交易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后再行签署。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旨在有效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经营质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实现规模效益最大化。通过二热公司向沈东热电售热形成热电联产运行模式,有利于优化供用热各方的运行、人工及环保成本,降低煤炭消耗与碳排放,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时二热公司可通过热量销售增加营业收入。保留沈东热电热源,可在应急工况下向二热公司沈海热网反向补热,筑牢热网安全运行底线,保障辖区供热质量稳定。

本次交易整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93.32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沈东热电购销热量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交易系在受托管理范围内开展热量购销业务,目的为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经营质效、发挥协同效应,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交易定价以实际供热经营成本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79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热量输送服务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拥有长距离回输供热管线,与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公司”)电厂相连,供暖季二热公司向沈阳公司采购的热量通过该长输管线完成输送。

2026-2027年供暖期,关联方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涌公司”)、沈阳沈海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海热力”)拟向沈阳公司电厂采购热量用于自身供热业务,上述两家企业无配套长输接收管线,需借助二热公司的长输管线完成外购热量输送;同时,沈阳公司亦无对应长输接收管线,拟通过二热公司长输管线将自有热量输送至其汽车城隔压站,开展辖区供热。上述三家主体使用二热公司长输管网输送热量,需向二热公司支付热量输送服务费。

2026-2027年供暖期,惠涌公司预计流经二热公司长输管线热量约60万吉焦,输送服务费单价不低于5.65元/吉焦,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00万元;沈海热力预计流经二热公司长输管线热量约9万吉焦,输送服务费单价不低于11.08元/吉焦,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10万元;沈阳公司预计流经二热公司长输管线热量约140万吉焦,输送服务费单价不低于3.89元/吉焦,预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50万元。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子议案1:《关于为惠涌公司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子议案2:《关于为沈海热力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子议案3:《关于为华润电力沈阳公司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5年7月26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英;注册资本:87,724.08万元人民币;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安图街1号;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无实际控制人;主营业务:城市供热服务,锅炉安装,供暖设备、自有房屋租赁,供暖管道工程施工。

2.关联关系说明

惠涌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经营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惠涌公司资产总额84,665.30万元,净资产13,326.93万元,负债总额71,338.3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067.05万元,利润总额-921.24万元,净利润-997.4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9月30日,惠涌公司资产总额60,105.49万元,净资产12,451.61万元,负债总额47,653.88万元;2026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0,648.03万元,利润总额-853.89万元,净利润-875.3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惠涌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沈阳沈海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0年10月20日;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娄弃非;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住所: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352号;股东: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沈阳沈海实业开发总公司持有40%股权;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供暖、供热、供汽,热力开发,热水销售。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邓士奎担任沈海热力的董事,沈海热力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因此沈海热力与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因“担任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情形。

3.经营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沈海热力资产总额9,355.87万元,净资产2,453.99万元,负债总额6,901.88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17.92万元,利润总额2,961.36万元,净利润2,163.3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沈海热力资产总额8,409.19万元,净资产2,539.97万元,负债总额5,869.21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5,526.37万元,利润总额327.95万元,净利润85.9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沈海热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华润电力(沈阳)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9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楠;注册资本:106,192万元人民币;住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虎石台南大街12号;股东结构: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

2.经营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沈阳公司资产总额362,016.07万元,净资产108,390.22万元,负债总额253,625.85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098.55万元,利润总额15,549万元,净利润12,803.3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沈阳公司资产总额335,195.93万元,净资产113,725.51万元,负债总额221,470.42万元;2026年1-6月营业收入67,074.77万元,利润总额6,678.37万元,净利润4,978.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董事邓士奎过去12个月内曾担任沈阳公司的董事,沈阳公司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过去12个月内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因此沈阳公司与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自然人因“担任董事”而构成关联关系情形。

4.其他

沈阳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热量输送服务。惠涌公司、沈海热力向沈阳公司采购热量,沈阳公司输出自有热量,三方均使用二热公司长距离回输供热管线开展热量输送:

1.惠涌公司:预计输送热量约60万吉焦,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2.沈海热力:预计输送热量约9万吉焦,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10万元;

3.沈阳公司:预计输送热量约140万吉焦,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5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输送服务费定价,均以折算二热公司沈海热网零级网热量损失、长输管线折旧、财务成本等实际运行成本为基础,结合管网输送距离,在增加合理利润空间前提下,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惠涌公司:确定输送服务费单价不低于5.65元/吉焦;沈海热力:确定输送服务费单价不低于11.08元/吉焦;沈阳公司:确定输送服务费单价不低于3.89元/吉焦。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二热公司与上述三家关联方尚未签署正式业务合同,待本次交易全部履行完毕相应审议审批程序后,各方再签署相关协议。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存量管网资产,有效利用现有长输管网资源,充分发挥管网设施规模优势,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二热公司通过对外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增加营业收入及利润。本次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惠涌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2,285.45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沈海热力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54.62万元;

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沈阳公司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22,755.78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交易旨在充分发挥资源与管网布局优势,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交易定价结合二热公司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实际经营成本协商确定,定价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80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15:1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属于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以下规定提前进行会议登记;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不必登记。

2.登记方式

登记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电子邮件、信函封面请注明“股东会”字样。登记需出示的资料同下文“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的要求。

3.登记时间

2026年11月11日-12日9:00至16:00(电子邮件、信函以收到日为准)。

4.现场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审计与法律合规部。

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应持股东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接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提前登记,现场核验原件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参会当天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进入会场。

(二)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蔡蔓丽

联系电话:024-22905512

邮 箱:htrd2012@126.com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三)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92”,投票简称为“惠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

注:采取电邮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电邮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8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1)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上诉请求中,工程公司为上诉人(原审原告方)。

(2)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局”)上诉请求中,工程公司为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方)。

3.涉案金额:工程公司诉请争议金额约107.17万元;中铁九局诉请争议金额约106.18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因案件原被告双方均已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未生效,二审尚未开庭,本案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具体影响尚不确定。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工程公司因中铁九局拖欠工程款,向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于2025年10月9日获法院受理。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案件的公告》(2025-68)。

2026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并出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辽0102民初28390号)和民事裁定书(〔2025〕辽0102民初2839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73)。

二、本案上诉基本情况

近日,工程公司、中铁九局因不服法院前述判决,均依法提起上诉。具体如下:

(一)工程公司上诉事项

1.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原告):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2.上诉请求

(1)请求判令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2)请求判令由中铁九局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

3.上诉理由

(1)工程公司认为一审判决未区分代位权诉讼各阶段费用的性质,因代位权案件产生的二审期间利息、执行阶段迟延履行金、执行费等共计1,071,744.39元应由中铁九局自行负担,不应计入中铁九局已付工程款。

(2)工程公司认为中铁九局违约在先,长期大额欠付工程款是代位权诉讼发生的根本原因,不应将上述衍生成本1,071,744.39元转嫁给守约的工程公司,应当由中铁九局承担。

(二)中铁九局上诉事项

1.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沈阳热力工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上诉请求

(1)依法变更法院〔2025〕辽0102民初2839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将中铁九局应向工程公司支付的工程款由49,755,609.13元减少至48,693,809.24元(即减少中铁九局给付义务1,061,799.89元);利息相应变更为48,693,809.24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15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2)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按改判结果相应调整,由工程公司负担。(中铁九局不服一审判决的金额为1,061,799.8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应以中铁九局不服部分的金额1,061,799.89元为基数计收。)

3.上诉理由

(1)中铁九局认为其在代位权诉讼中实际支出的全部款项,包括二审上诉费204,148元,均应视为对工程公司的已付款。

(2)中铁九局认为案涉锅炉改造工程造价已包含在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之中,应自应付工程款中扣减857,651.89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或仲裁事项。

2.截至2026年10月2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未达披露标准的小额(占净资产10%以下)诉讼案件1件,公司为原告,属供暖合同纠纷案件,金额12.94万元,目前一审审理中。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工程公司、中铁九局上诉案件均已立案受理,二审尚未开庭审理,上述事项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最终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五、其他

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信息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工程公司《民事上诉状》;

2.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上诉案件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

3.中铁九局《民事上诉状》。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6-7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14:30,在公司总部61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因工作所限,独立董事王世权先生采用通讯表决; 董事刘佳辉先生采用视频参会表决)。

4.会议由董事长郑运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76)。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邓士奎过去12个月内曾在交易对方单位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邓士奎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购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7)。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沈东热电购销热量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邓士奎在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单位润电热力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邓士奎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沈东热电售热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8)。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子议案1《关于为惠涌公司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邓士奎在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单位润电热力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邓士奎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2《关于为沈海热力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邓士奎在交易对方单位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邓士奎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子议案3《关于为华润电力沈阳公司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邓士奎过去12个月内曾在交易对方单位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邓士奎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79)。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80)。

三、其他

1.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经对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及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热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向沈东热电售热关联交易的议案》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提供热量输送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关联交易公告内容)。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