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各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红制药”)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优先配售。千红制药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优先配售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千红制药于2026年10月28日发布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现将本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参与千红制药本次发行优先配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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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华泰柏瑞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10月2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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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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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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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