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
2.年初到报告期末合并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
3.年初到报告期末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为4,460,113股,持股比例为1.06%。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
1、2025年9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已回避表决。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8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年9月18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5年9月2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5年9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左剑铭先生、黄龙源先生已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6年4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6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
1、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10月2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本次拟出售部分回购股份不超过8,390,2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
2、2026年5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了回购股份,本次出售回购股份数量为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5%,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1,85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9.2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9.26元/股,成交均价为9.26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及相关进展的公告》。
3、2026年5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回购股份4,19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41,790,773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11.8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9.26元/股,成交均价为9.96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进展公告》。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回购有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5、2026年10月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回购股份数量8,390,1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成交金额为78,864,825元(未扣除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11.80元/股,成交最低价为8.20元/股,成交均价为9.40元/股。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及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计划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漫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丽君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漫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钟丽君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0162 证券简称:雷曼光电 公告编号:2026-0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