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33版)
(二)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5月23日
注册地点:陆丰市湖东镇甲湖湾能源基地
法定代表人:王华清
注册资本:428,501.80万元
主营业务: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港口经营。
一般项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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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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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陆丰电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18年2月1日
注册地点:梅州市梅县区丙村镇荷树园
法定代表人:李荣康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主营业务: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能源管理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电力销售代理;节能技术开发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咨询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售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及控制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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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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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宝新售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宝丽华电力、陆丰电力、宝新售电资产质量优良、经营情况良好、信用等级较高,为公司能源板块主要资产所在及主要营业利润、收入来源。为确保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公司2027年度为宝丽华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陆丰电力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额度,为宝新售电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担保额度,有利于其业务发展,是必须且重要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3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5.98%;本次担保额度全额提供后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4.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0.76%。
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情形。
六、其他
(一)本公司将及时根据规定披露进展或变化情况。
(二)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6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7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深入贯彻公司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2027年度拟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
预计2027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存款利率、结算费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为基础,由双方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期限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本地其他同类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为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视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存款、办理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余额为2,138,743,230.44元。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7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董事邹锦开先生已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5.对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5条:“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等业务,应当以存款或者贷款的利息为准,适用第6.3.6条和第6.3.7条的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6.本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须有关部门批准。
7.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办理有关事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华侨城客商银行大厦一、二层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刘元庆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股权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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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史沿革及发展状况
梅州客商银行于2016年12月29日获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筹建,2017年6月22日获原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批准同意开业,2017年6月28日正式开业,是代表广东及梅州参与国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扩大银行业开放的试点银行,是梅州本地注册资本最大的总部金融机构。
在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和民营银行数字化转型的大趋势下,梅州客商银行紧跟趋势,扎根苏区、融入湾区,发展战略顺利实施,业务有序开展,总体运行平稳。
3.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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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梅州客商银行30%的股权,为梅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为梅州客商银行董事,梅州客商银行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结算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5.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梅州客商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业务范围:公司可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对外支付及收款业务等)。
2.存款限额:2027年度,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单日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3.定价原则和依据:存款利率及服务费用以国家规定、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存款利率不低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种类存款的利率;结算费用不高于本地其他金融机构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梅州客商银行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办理存款、日常结算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相关业务费用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本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及提交披露日(2026年10月28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存放的存款及因结算业务形成的存款余额为201,618.12万元;累计取得存款利息收入2,707.34万元。
六、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查,公司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属于日常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及行业市场水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我们同意公司2027年度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结算业务事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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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调整2026年度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关于2027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掉期等业务的公告》《关于2027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第二、四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寄原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其送达公司时间应不晚于现场登记截止时间。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3.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县华侨城香港花园香港大道宝丽华综合大楼一楼。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卓文、罗丽萍
电 话:(0753)2511298、(020)31230359
传 真:(0753)2511398
邮 箱:bxnygd@baolihua.com.cn
5.出席现场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690
投票简称:宝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13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全文及相关文件,对本次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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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会议结束。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的):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