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龙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琪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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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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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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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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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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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龙先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琪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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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龙先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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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龙先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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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龙先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琪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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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龙先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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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龙先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琪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3日
至2026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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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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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资料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非法人组织股东应由该组织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信函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地点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2、信函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11月12日16点30分前将上述登记资料复印件通过信函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并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资料原件(地址见“六、其他事项”)。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邮编:102206
3、联系人:许熙梦、张蕾
4、电话:010-51529198
5、邮箱:bjtkgd@163.com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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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按照附件2在各栏内填写投票数量。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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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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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10月28日,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北京兴华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22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9号院3号楼13层1608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恩军
(6)人员信息: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兴华合伙人数量11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6人。
(7)业务信息:北京兴华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91,385.9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5,436.3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690.63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19家,审计收费总额2,368.66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北京兴华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北京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晓晨,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11年,拥有丰富的证券业务经验,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诚诚,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11年,拥有丰富的证券业务经验,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时彦禄,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北京兴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证券业务19年,拥有丰富的证券业务经验,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北京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89.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7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北京兴华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相关代表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业务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和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审查,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北京兴华严格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日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公告编号:2026-032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道”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伟先生、江华南先生、王显凯先生、雷强先生、尚忠民先生、田德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旭冬先生、李志强先生、陈建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旭冬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其中李伟先生、江华南先生、王显凯先生、雷强先生、尚忠民先生、田德柱先生、李旭冬先生、陈建春先生任期三年,李志强先生任期至2028年8月30日将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在李志强先生任期到期前选举新任独立董事。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志强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任前培训,李旭冬先生、陈建春先生已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培训,其任职资格备案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五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下转18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