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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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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1-9月,公司新签合同及中标订单总额约为51.37亿美元,同比增长16%。按业务分,港机业务新签及中标额约为43.38亿美元,同比增长14.78%,其中港机服务类业务新签及中标额约为2.55亿美元;海工重型装备业务新签及中标额约为3.34亿美元;钢结构业务新签及中标额约为2.95亿美元,同比增长65.85%;船舶运输业务新签及中标额约为1.70亿美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由瑞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敏斐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由瑞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敏斐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由瑞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振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敏斐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42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一)财务公司基本信息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3年7月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71H211000001,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1677369E。

财务公司由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成立之初注册资本金35亿元人民币。2021年10月,注册资本金增加至70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财务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

二、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架构及运行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要求,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目前,财务公司已完成监事会改革,撤销了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原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财务公司贯彻国资委及集团要求,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财务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依照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行使决策权、监督权、管理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形成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公司组织结构。

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监督职责,对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责任追究等事项实施专项监督,就相关议题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及决策建议,统筹开展董事会日常监督相关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公司的风险管理状况、审议重大风险事项等,并就董事会会议提案中涉及委员会职责的内容进行预审,防范重大风险;战略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公司战略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行,推动公司战略的制定与执行,并对战略执行进行监督评估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及方案、组织拟订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和薪酬兑现建议方案。

财务公司经理层下设信贷审查委员会和投资决策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全面风险管理需要,对信贷业务进行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负责投资决策、对投资业务进行审议。

以上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经理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财务公司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岗位,前台包括结算业务部、信贷业务部、金融发展部;中台包括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信息技术部;后台包括综合管理部、党群工作部、审计部,部门权责清晰。

财务公司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

(二)控制活动

1.授权管理内部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及各项议事规则制定了《授权委托管理办法》和《组织机构重大权限指引》,以制度形式明确了授权管理体系。总经理在董事会的授权项下,实行自上而下授权,副总经理对总经理汇报工作。财务公司由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各分管副总经理各自分管前中后台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的部门经理向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负责,执行和汇报日常经营工作。

2.结算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开展业务,在程序和流程中明确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监管部门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资金集中管理和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录财务公司业务系统网上提交指令或通过向财务公司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结算业务部所有手工业务均采用双人操作,一人经办,一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3.信贷业务控制情况

财务公司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团贷款、票据贴现、票据承兑、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等。信贷业务基本流程分为申请受理、调查评价(信用评级)、审查审批、信贷发放和贷后管理五个阶段,财务公司根据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进行信贷投放。财务公司严格执行贷款“三查”,认真调查贸易背景、资金需求的真实性,严格审查采购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务资料,加强资金用途管理,确保信贷资金用途合法合规。贷款发放后,按季开展贷后检查,跟踪评估客户还款能力,防范信用风险。

4.内部审计控制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制定了较为完整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负责财务公司内部审计业务,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审计中发现的内控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可能会出现的风险,向财务公司经理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通过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效结合,加强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系统自动控制。财务公司的核心系统一资金管理平台集客户管理、资金管理、信息管理于一体,融业务处理、流程控制、风险管理为一身,有效整合了账户管理、收付核算、信贷融资、信息采集、决策分析等一体化运作功能,形成了提升结算与业务处理能力的“支付结算平台”、稳定连通企业与银行的“外部接口平台”、为经营与管理提供决策分析的“统计分析平台”、保障运行安全的“运行维护平台”。信贷业务模块实现授信管理、合同出账、贷款支付管理等全流程线上化操作,对关键节点和操作实现系统化控制,有效化解操作风险与合规风险。

(三)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覆盖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并定期进行评估、完善,各项制度与流程得到有效执行。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发现与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内控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财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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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公司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一贯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发现与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审计、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财务公司监管指标

■

四、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8.48亿元,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为22.81亿元,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占比44.76%。公司在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5.51亿元,年利率为1%,在其他银行贷款余额为195.1亿元,当年公司在其他银行新增的人民币贷款利率为0.93%-2.95%,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占比2.75%。公司合理有序安排经营支出,无对外投资理财情况,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财务公司作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经营管理依法合规,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内部控制规范严格,重点风险防控有效。财务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未出现重大风险事件,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2026-041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认购债券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

● 交易限额

■

● 中交财务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控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3年。因原协议即将到期,为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结算服务、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认购债券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其中:

1、公司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财务公司对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3、财务公司认购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的债券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4、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委托贷款等。

财务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控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财务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

币种:人民币

■

四、《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结算服务

公司及附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提供结算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

(二)存款服务

1.协议生效期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及附属公司任一日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财务公司存款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并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服务的利率。

(三)综合授信服务

1.协议生效期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财务公司对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2.财务公司向公司及附属公司发放贷款,应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参考,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服务的利率。

3.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票据承兑、贴现和开具非融资性保函等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的规定,并且按照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

(四)认购债券服务

1.协议生效期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财务公司认购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的债券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财务公司认购公司及附属公司发行的债券,应严格按照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交易所等发行交易平台要求进行投资交易操作,定价应参考市场利率,符合市场化要求。

(五)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委托贷款等。

2.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办理上述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同时亦不高于财务公司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

3.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行业惯例从优协商确定。

(六)协议成立条件及期限

1、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协议有效期1年。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双方有较好的商业互信和合作基础,较好地满足了公司的金融服务需求。财务公司向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雪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B股 公告编号:临 2026-040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重工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由瑞凯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审议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雪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1)。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三)《关于审议〈公司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雪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四)《关于审议〈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雪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振华重工关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2)。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五)《关于审议〈公司对上海振华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海振华港机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港机重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提高振华港机重工核心部件配套能力,提升财务健康水平,公司拟对振华港机重工增资1.5亿元。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