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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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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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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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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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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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确定2026年7月2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34.69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7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29号),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7,617,546股,发行价格为37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56,579,75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44,166.7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45,635,583.2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9月7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6]0011000200号”《验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85)。
(三)员工持股计划
本报告期内,因1名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离职,公司按照《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对其原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进行收回或转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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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小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秋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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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张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小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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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张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崔小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建秋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95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4,831.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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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101.61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各类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结合各类存货的实际情况(如原材料库龄结构等),在基于谨慎性原则,最终确定跌价金额;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730.3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共计4,831.97万元,合计对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4,831.97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6年1-9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27 证券简称:精智达 公告编号:2026-096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滨先生《关于提议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张滨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一)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滨先生
(二)提议时间:2026年10月28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更好地推进“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滨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自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期满时实际情况为准。
(七)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张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提议人张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张滨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张滨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和《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七、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