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248 证券简称:华润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史宝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倩影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倩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史宝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倩影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倩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48 证券简称:华润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1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6年10月2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宝峰先生召集,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董事高立先生委托董事左学群先生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蔡洪滨先生、商文江先生、吴世农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刘倩影女士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周波先生、徐玉飞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和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哲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同意提名张小宇先生、刘倩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下属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通过后生效,相关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保持一致。
范哲先生、张小宇先生、刘倩影女士简历详见《关于董事辞任、选举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范哲先生、张小宇先生、刘倩影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具备行使职务相适应的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董事辞任、选举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6年11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1月20日。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3、2026年第四次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48 证券简称:华润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8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任、选举董事及调整
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高立先生的辞任函,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2026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提名范哲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同意提名张小宇先生、刘倩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并对下属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董事辞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立先生的辞任函,由于工作调动的原因,高立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组织章程细则》”)等相关规定,高立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其辞任申请将在《关于选举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在此之前,高立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细则》等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高立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高立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董事的情况
公司董事范哲先生任期届满,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哲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小宇先生、刘倩影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范哲先生、张小宇先生、刘倩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范哲先生、张小宇先生、刘倩影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具备行使职务相适应的能力,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调整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成员的情况
基于以上董事变动,董事会同意对下属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董事选举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上述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成员的调整生效,相关委员的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保持一致。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四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高立先生的辞任函。
特此公告。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范哲先生简历
范哲先生,4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润电力”)副总裁。范哲先生于2010年加入华润燃气,先后担任华润燃气投资部助理总经理、法律部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法律部/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等职位。范哲先生持有南京审计学院(现更名为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电力担任副总裁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范哲先生不存在《公司条例》《组织章程细则》等规定的不得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张小宇先生简历
张小宇先生,49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华润电力副总裁。张小宇先生1999年加入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2010年至2026年先后担任华润电力新能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电力运营部/技术支持部副总经理、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火电事业部运营部副总经理、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大区副总经理、华东大区副总经理兼苏南公司总经理、中西大区副总经理、中西大区总经理。张小宇先生持有东南大学工程硕士学位,并拥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小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华润电力担任副总裁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张小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条例》《组织章程细则》等规定的不得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董事候选人刘倩影女士简历
刘倩影女士,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刘倩影女士于2011年加入华润电力,先后担任华润电力财务部高级会计师、主任师、财务部助理总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位,在此之前刘倩影女士还拥有5年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经验。刘倩影女士持有复旦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和管理学硕士学位,同时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和ACCA会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倩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任职经历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刘倩影女士不存在《公司条例》《组织章程细则》等规定的不得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1248 证券简称:华润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9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前任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毕马威华振”)
拟聘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德勤华永”)
变更原因:毕马威华振为公司IPO期间审计机构,目前公司与毕马威华振的合同期届满,经采购程序,公司拟聘请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2026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成立日期:2012年10月19日(改制前成立时间为1993年2月10日)
拟聘任事务所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拟聘任事务所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拟聘任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唐恋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德勤华永合伙人数量为21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1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270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8.97亿元,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4.18亿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0亿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及金融业,审计收费人民币2.35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弘先生,自2000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4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林弘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林弘先生自2026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扬先生,自1999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虞扬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近三年有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的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虞扬先生自2026年起开始为公司的审计服务提供质量复核。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庞用先生,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及澳大利亚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庞用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庞用先生自2026年起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弘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弘先生及庞用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扬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华永项目合伙人林弘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弘先生及庞用先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虞扬先生,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服务费用将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以及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而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311.0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216.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95.00万元(含税)。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毕马威华振,其在公司IPO期间对公司财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毕马威华振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IPO期间的各项审计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公司不存在已委托毕马威华振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毕马威华振为公司IPO期间审计机构,目前公司与毕马威华振的合同期届满,经采购程序,公司拟聘请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毕马威华振、德勤华永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2026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德勤华永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2026年第八次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2、2026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3、德勤华永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有关公司后任注册会计师沟通函的复函。
特此公告。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1248 证券简称:华润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0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2026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6年11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6年11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万怡酒店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6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刊登的公告。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其中议案2为累积投票提案,采取等额选举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1月23日(星期一)上午9:30-下午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C座23楼。
3、登记资料:
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2)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2)。
4、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方式登记,该方式须在2026年11月23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且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提供前述规定有效证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股东也可在上述期限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登记。
■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755-82691566
传真:0755-82691593
邮箱:crne-ir@crnewenergy.com.cn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248”,投票简称为“华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议案2为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2026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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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