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92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8,084,074股
2、发行价格:12.37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9,999,995.38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4,320,669.63元
● 预计上市时间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邦股份”“公司”“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股份8,084,074股已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 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之前(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股本为269,999,000股;本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8,084,07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至278,083,074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方利强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批复过程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3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年3月27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年6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6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6年9月21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6〕307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6年9月24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于2026年9月24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6年10月14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759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8,084,074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3、发行股票的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6年8月11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37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4.75%。
4、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5.3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79,325.7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320,669.63元,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会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5、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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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保荐机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注册会计师出具的专项验资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付认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10月21日出具了天平验[2026]0017号《验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10月20日17:00止,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99,999,995.38元。
2026年10月21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2,500,000.00元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2026年10月21日,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10月22日出具了天平验[2026]0018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10月21日止,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84,074股,发行价格12.37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95.3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5,679,325.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4,320,669.63元,其中新增注册股本8,084,074.00元,资本公积86,236,595.63元。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8,084,074股股份已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流通,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759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合法、有效的批准和授权,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文件内容合法、有效;认购邀请文件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获配、股份认购协议签署、缴款和验资等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8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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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简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8,084,074股,发行对象总数为8名。发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1、吴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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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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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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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丹寅长宏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该发行对象管理人为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其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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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该发行对象管理人为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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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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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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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薛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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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参与竞价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6年7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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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截至2026年10月27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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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股东持股变化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有所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方利强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敏女士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37.38%被动稀释至36.29%,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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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8,084,07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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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资本实力得到增强,资本结构得到进一步的改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可能下降。但随着募投项目建设完毕并逐步释放效益,公司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从而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股东贡献回报。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有实质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将用于“嵌入式存储芯片扩产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拓展新的业务增长点,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拟实施的募投项目结合了市场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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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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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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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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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诚邦智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