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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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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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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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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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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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常玉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有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苟佛红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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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常玉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有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苟佛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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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常玉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有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苟佛红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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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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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亚盛薯业”)的全资子公司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润薯业”)提供额度为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甜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盛甜源”)提供额度为1,620.53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3. 公司与甘肃山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盛薯业的全资子公司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芋兴粉业”)提供额度为30.13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和2026年9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自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信用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及2026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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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肃亚盛甜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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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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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天润薯业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安路支行
2.债务人:甘肃天润薯业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审计费、查询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法律规定的迟延履行金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其它因被担保债务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8.反担保情况:无
(二)公司为亚盛甜源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2.债务人:甘肃亚盛甜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3.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1,620.53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7.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三年,自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
8.反担保情况:无
(三)公司为芋兴粉业提供的担保
1.债权人:甘肃山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债务人: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
3.保证人: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30.13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税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强制执行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聘请第三方进行催收的费用等。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反担保情况: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目的是满足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信用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办理融资业务,保证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89,360.91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6%。公司无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1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常玉泉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报告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6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常玉泉先生、马建林先生、朱晓宇先生、黄宏宇先生、姜有军先生、李宗国先生等6人均已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26-063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预计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行为,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23,845万元,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详见公司2026年4月30日及2026年5月23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新增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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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由23,845.00万元变更为24,745.00万元,新增关联交易900.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 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吕鹏举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特种药材种植、加工及销售、农作物种植、农副产品、酒类、乳制品、水泥、硫化碱的制造及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
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财务数据: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385,267.29万元,负债总额为1,521,266.8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864,000.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78%。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51,756.66万元,净利润16,560.73万元。
2.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号园区
注册资本:32,112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新军
经营范围:莫高系列葡萄酒类生产、批发(含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销售);葡萄原料、脱毒苗木、种条的繁育、销售;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中药制剂(仅限分支机构生产经营);啤酒原料、花卉林木、农作物种子、饲草的种植、加工,中草药种植,畜牧养殖及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培训;农副产品(含粮食购销)及加工机械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场地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经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对口贸易、转口贸易。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财务数据: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98,117.14万元,负债总额为27,410.3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70,706.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7.94%。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0,352.42万元,净利润-11,012.58万元。
3.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三角城村三角城社398号
注册资本:195,539,347元
法定代表人:杨毅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初级农产品收购;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自动售货机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乳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牲畜饲养;生鲜乳收购;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受同一公司控制
财务数据:截止2025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30,382.14万元,负债总额为128,591.9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01,790.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82%。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061.63万元,净利润-7,457.53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损失。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本公司同关联方之间代购代销及提供其他劳务服务的价格,有国家定价的,适用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实际成本加合理费用原则由双方定价,对于某些无法按照“成本加费用”的原则确定价格的特殊服务,由双方协商定价。
1. 土地使用权租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2. 加工承揽服务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3. 综合服务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及物价部门指定价格协商定价。对于关联方向本公司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本公司在完成后按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对于本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生产、生活服务,其中水电费收取以当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确定的收费时间为准,其余在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收取。
4. 代购、代销劳务所收取的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每年都会发生一定金额的经营性交易,该交易属于正常经济往来。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关联交易所占采购和销售金额较小,对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