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
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方案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784%,最高成交价为6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持续强化全球M2C直销品牌竞争力,把握全球消费级光伏储能市场需求增长机遇,实现营业收入36.74亿元,同比增长24.89%。报告期内,受地缘政治局势、出口贸易政策变化及国际外汇市场波动等多重外部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9.34万元,同比下降69.55%。毛利率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39.53%,同比下降0.15个百分点。
随着公司持续深化全链条降本控费,长期稳健经营的基础进一步夯实,第三季度公司毛利率37.95%,同比提升0.86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1.31万元,同比增长65.81%。
(1)核心市场高增,深化“三位一体”全球渠道网络
公司持续深化消费级全场景家庭绿电品牌战略,以产品创新驱动全球市场快速增长。分区域来看,欧洲市场表现亮眼,实现营收同比增长91.35%;北美市场实现营收同比增长26.05%,国内市场实现营收同比增长38.22%。在渠道端,公司不断完善官网独立站+第三方电商平台+线下零售的渠道生态布局,业务已覆盖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储能及光伏产品累计销量超800万台。线上方面,品牌官网独立站营收同比增长31.57%,占总营收比重达30.32%,稳居行业前列;线下方面,公司深化与Costco、Home Depot、Best Buy、Canon等全球知名零售商的合作,产品入驻超10,000家实体门店,线下零售渠道营收同比增长47.52%,全球品牌影响力与市场占有率持续稳步提升。
(2)数字化运营提质增效,费用率水平持续改善
依托丰富的产品矩阵与品牌影响力,公司全面深化数字化运营与渠道精细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引入AI工具优化广告投放结构与素材质量,精准匹配用户需求与使用场景,有效提升了品牌营销转化效率;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多元化的销售渠道,促使销售费用率有效下降。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销售费用率同比下降3.52个百分点,第三季度销售费用率同比下降5.87个百分点,提质增效成果逐步显现,整体运营效率持续改善。
(3)保持高研发投入,全场景产品矩阵驱动战略落地
公司聚焦消费级全场景光伏储能技术创新,加速技术成果转化。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研发费用投入同比增长86.6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球累计布局专利3,143项(其中境内外已授权专利1,556项,含发明专利160项;在审专利1,587项),其中光伏领域专利累计达906项(已授权525项,在审381项)。在工业设计领域,公司累计荣获德国红点至尊奖、美国CES创新奖等158项国际大奖,并连续三年荣膺Seal Awards可持续发展产品奖。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公司持续拓宽家庭绿电解决方案的使用场景。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陆续推出全新庭院阳台光储系统SolarVault 3系列、核心应急备电产品HomePower3600 Pro Max、冰箱备电产品FridgeGuard、三防户外电源1500 Ultra、100kWh液冷家用储能柜EnergyGuard Max、光伏遮阳棚以及Jackery Ark AI HEMS智能家庭能源管理系统等多款新品。凭借产品矩阵的快速升级,前三季度公司核心应急备电产品营收突破6亿元,SolarVault 3系列累计销量突破3万台。消费级全场景家庭绿电解决方案已成为拉动公司业务增长的核心驱动力,战略先发优势正逐步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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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孙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小芳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孙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小芳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6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董事白炜先生、董事楚婷女士、独立董事李小祎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次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结合经营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三4层,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截至2026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子公司对2026年三季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58.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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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表存在加计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导致。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截至2026年9月30日,经测试,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58.7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558.72万元,同时将减少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3,558.72万元。
本次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6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七栋4层、5层”(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地址为准),本次变更实施地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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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14,245.80万元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2,661.20万元,合计66,907.00万元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公司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25,164.34万元,变更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中的“场地购买费用”及“场地装修费用”合计14,245.8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数字零碳产业园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场所的方式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本次变更后,募投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为10,918.54万元。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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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的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募集资金项目“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的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便携储能产品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延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延长建设期及调整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品牌数字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相关情况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公司本次拟将募投项目“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五栋3-5层、六栋4层”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七栋4层、5层”(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地址为准)。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场景智能家庭光储绿电系统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七栋4层、5层”(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地址为准)。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变更是根据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65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经营场所的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实际情况,拟增加一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华繁路东侧嘉安达科技工业园厂房三4层(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拟增加经营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拟对《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三、其他说明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