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2026-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构建股东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3月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及《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2023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5)、《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9)等相关公告。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167,737,660.77元,实际认购的股票规模为41,011,653股,实际认购股票规模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股票规模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的开户手续。证券账户名称为“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377298。公司开立的“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1,011,653股股票已于2023年3月24日非交易过户至“居然之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4.09元/股,过户股数为41,011,653股。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0)。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3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授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3项议案。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已于2024年3月24日届满,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25%。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公司2023年度销售额(GMV)总额为1,176亿元,较2022年度销售额(GMV)同比增长11.7%,2023年度销售额(GMV)增长率同比不低于10%。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已成就。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制度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有4,293名持有人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已成就,对应公司股票8,603,43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1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届满的解锁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公司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已办理完成,非交易过户股份数量合计8,226,940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3月24日届满,依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7)。
进展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已于2026年3月24日届满,依据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及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9)。
2、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CEO汪林朋先生家属的通知,汪林朋先生于2025年7月27日在家中不幸身故。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以下简称“《公证书》”),杨芳女士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遗产继承的方式依法取得汪林朋先生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通过居然控股、慧鑫达建材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收购人直接及间接拥有的上市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杨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72,049,8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7%;同时,杨芳女士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居然控股94.04%股权,居然控股直接持有公司1,648,466,34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47%,慧鑫达建材直接持有公司715,104,7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48%。因此,杨芳女士合计控制公司2,735,620,8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93%,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汪林朋先生变更为杨芳女士。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5)、《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进展情况:《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芳女士正在积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汪林朋先生持有的北京中天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杨芳女士现持有北京中天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杨芳女士。汪林朋先生直接持有居然控股16.7003%股权,直接持有霍尔果斯居然之家致达建材工作室100%股权,直接持有公司372,049,824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5.97%),该部分股份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2月11日、2026年1月10日、2026年2月10日、2026年3月10日、2026年4月10日、2026年5月9日、2026年6月10日、2026年7月10日、2026年8月11日、2026年9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1、临2025-063、临2025-078、临2026-001、临2026-006、临2026-008、临2026-015、临2026-030、临2026-036、临2026-041、临2026-044、临2026-049)。
3、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16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上述股东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额度内,全权决定境内外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即至2027年1月16日止。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私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有效盘活存量资产,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增强资金统筹能力,公司拟以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睿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鸿商业”)、四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作为标的项目公司,并以睿鸿商业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73号院1号的北四环智能家居体验中心物业作为底层资产,开展中信建投-居然智家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暂定名,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的申报发行工作。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私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
进展情况:公司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申请文件已于2026年3月31日正式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4月1日申请文件获得交易所受理,2026年4月14日交易所回复《关于中信建投-居然智家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函》。2026年8月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信建投“中信建投-居然智家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机构间REIT)”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6﹞702号)。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6年8月7日披露的《关于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公司正结合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安排,配合相关中介机构推进后续工作。
4、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林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本次冻结股份数量为372,049,824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7%,冻结起始日为2025年4月17日,冻结到期日为2025年10月16日,冻结执行人为湖北省监察委员会。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进展情况: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汪林朋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本次股份解除司法冻结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汪林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司法冻结的情况。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6)。
5、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或担保,期限为12个月。前述财务资助及/或提供担保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3)。
进展情况:报告期内,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合计1,131,403,110.00元;截至2026年9月30日,财务资助余额合计40,133,110.00元。
6、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516,763,389.93元,盈余公积571,042,280.14元,资本公积34,850,004,236.49元。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571,042,280.14元和资本公积16,945,721,109.79元,两项合计17,516,763,389.93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7)。
进展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571,042,280.14元、资本公积16,945,721,109.79元,合计17,516,763,389.93元弥补母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累计亏损。
7、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行业的议案》。为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优化业务布局与资源配置,剥离非核心类金融业务,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行业,注销小额贷款资质,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删除企业名称中“小额贷款”字样,并剔除经营范围中“发放贷款”等全部类金融相关业务条目(最终以工商登记变更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退出审核、工商变更登记、资料报备等相关手续。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行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9)。
进展情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居然之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为北京居小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正式退出小额贷款行业。
8、2019年11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汪林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12号),核准公司向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22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居然之家家居新零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新增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其中,青岛信中利海丝文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海丝”)取得公司股份15,869,448股。后因司法拍卖,信中利海丝持有的上述股份由吴二永竞得,并于2026年7月8日完成非交易过户。吴二永向公司申请协助办理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869,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48%。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1)。
进展情况: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已于2026年9月22日上市流通。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蝉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世壮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蝉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世壮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69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勇争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
由于公司内部组织架构调整,孙勇争先生提请辞去工程总监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8年12月21日)。辞去上述职务后,孙勇争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孙勇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勇争先生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勇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23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辞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孙勇争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管理及减持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孙勇争先生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67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5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CEO王宁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经营发展需要,经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沈阳分行”)友好协商,公司拟与平安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由公司为前期家居连锁向平安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90,000万元贷款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事项”)。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8))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结构设置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总部组织架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工程管理部,将工程管理部相关职能合并至运营管理中心,由公司副总裁王鹏先生负责。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总部部门数量将由7个减少至6个,分别为新零售营销中心、运营管理中心、财务预算管理部、人力行政部、投资及资本管理部、风险及合规管理部。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居然智家 公告编号:临2026-068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连锁”)、山西百绎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百绎通”)为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睿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睿鸿”)为家居连锁全资子公司。沈阳临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临奥”)、沈阳居然之家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购物广场”)为家居连锁全资二级子公司,沈阳居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企管”)为沈阳临奥全资子公司。
前期因业务发展需要,家居连锁已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90,000万元的贷款(以下简称“本次主债务”),并签署相应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贷款期限为自主合同签署之日起10年。
沈阳临奥、沈阳企管分别为本次主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以其持有的“居然之家浑南店”取得的全部应收租金提供质押担保;沈阳临奥以其持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金卡路16号的房地产(居然之家浑南店)为本次主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沈阳购物广场为本次主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睿鸿以其持有的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73号院1号楼1至6层101等2套不动产为本次主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山西百绎通以其持有的位于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春居南路8号的居然创客大厦相关不动产为本次主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7日、2025年9月11日及2026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7、临2025-057、临2026-065)。
现根据家居连锁经营发展需要,经与平安银行沈阳分行友好协商,公司拟与平安银行沈阳分行签订《保证担保合同》,由公司为本次主债务补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事项”)。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年4月30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甲3号16层1601
4、法定代表人:王宁
5、注册资本:12,755.102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食品销售;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珠宝首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礼品花卉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钟表销售;钟表与计时仪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玩具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零配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橡胶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家居连锁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家居连锁的资产总额3,750,417.94万元,负债总额2,176,901.80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60,538.0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842,423.6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27,295.65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954,777.36万元,利润总额-69,523.25万元,净利润-58,812.3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9月30日,家居连锁的资产总额3,702,299.91万元,负债总额2,099,582.42万元,银行贷款总额322,995.2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66,128.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561,732.52万元;2026年1-9月营业收入665,882.05万元,利润总额40,770.23万元,净利润30,233.0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截至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家居连锁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甲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保证人/乙方: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主债务人:北京居然之家家居连锁有限公司
4、担保形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均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6、保证期间:自《保证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担保合同生效条件:《保证担保合同》经债权人/甲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以及保证人/乙方有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反担保安排
家居连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家居连锁未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所述,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风险可控,有利于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综上所述,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对外担保余额共计462,057.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余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
八、备查文件
1、《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