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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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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23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 利润表

单位:元

■

3.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可转债情况

(1)可转债转股情况

侨银转债自2021年5月24日起开始转股,2026年第三季度期间,侨银转债因转股减少500元(5张),转股数量为47股。截至2026年9月30日,侨银转债剩余可转债余额为419,860,100元(4,198,601张)。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的《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6-116)。

(2)可转债向下修正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64元/股调整为14.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

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4.54元/股向下修正为10.60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郭倍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铁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德儒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郭倍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代铁山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德儒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22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子公司拟增加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协议,待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25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28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刘少云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注2: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三、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24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修订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如下:

■

公司将按照以上修订内容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26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4,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本次拟增加的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拟增加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10,000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南昌侨新环保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0万元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街道文化大道777号五楼512室

3.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4.成立时间:2023年2月1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MAC80TDD43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轮胎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南昌侨新环保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南昌侨新环保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南昌侨盈环保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000万元

2.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中山路260-1号的一楼店铺

3.法定代表人:曾智明

4.成立时间:2022年8月23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3MABXL0DK84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打捞服务,水污染治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智能农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乡市容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保咨询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轮胎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南昌侨盈环保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南昌侨盈环保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安福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300万元

2.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平都镇公路分局东侧泸水河大道商会大厦B166

3.法定代表人:易祥安

4.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829MA38692A1D

6.经营范围:垃圾处理的技术研究、开发;城市水域垃圾清理;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环保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保洁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造林、育林;土壤修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城乡市容管理;绿化管理、养护、病虫防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防虫灭鼠服务;环保设备批发;花草树木修整服务;普通货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0%,安福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8.安福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安福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习水侨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3,591万元

2.注册地址:习水县杉王街道大榜村城西区113-117号

3.法定代表人:向宇

4.成立时间:2018年4月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30MA6GX2YM48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环保设施施工;建筑物清洁服务;造林、育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环保设备批发;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公厕保洁服务;土壤修复;防虫灭鼠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固体废物治理;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除外);生活污泥收集、贮存、处理;市政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垃圾处理。(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0%,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8.习水侨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习水侨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协议,待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旨在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35,483.29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2.5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4,543.3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6%,是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27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1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9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下转27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