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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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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58.76%,主要原因系预交税费及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

2、长期股权投资较上年末增加45.77%,主要原因系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玉柴船舶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大额盈利。

3、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27.64%,主要原因系对在建工程峰景广场一期的投入。

4、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86.56%,主要原因系预付固定资产等购置款已完工结转至固定资产所致。

5、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31.77%,主要原因系偿还了一年以内到期的银行借款。

6、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44.20%,主要原因系归还了到期的国内信用证等银行票据。

7、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22.00%,主要原因系支付了应付工程款、材料款等所致。

8、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34.18%,主要原因系世荣暻观花园预收房款增加。

9、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减少43.32%,主要原因系发放了上年计提的薪酬。

10、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37.23%,主要原因系预收房款增加,按相关规定计提的房地产企业特定业务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44.89%,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重分类金额增加。

12、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06.83%,主要原因系预收房款增加使得待转销项税增加。

13、租赁负债较上年末增加36.84%,主要原因系热能业务机器设备租赁增加。

14、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税金及附加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50.05%、49.37%及71.06%,主要原因系受项目交付及结转节奏影响,达到交付结转条件的商品房规模相对较低。

15、年初到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42.76%,主要原因系可结转的商品房销售收入减少对应销售费用减少。

16、年初到报告期末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59.53%,主要原因系研发投入阶段性投入减少所致。

17、年初到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354.13%,系费用化利息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世荣暻观花园一标段为交付状态,其贷款利息由2025年1-9月(暻观项目一标段2025年9月竣备开始交付)资本化变更为费用化;二是万荣商业中心项目贷款为2025年9月放款,该笔贷款因万达广场项目已投入使用,本报告期费用化而上期无利息费用支出。

18、年初到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54.12%,主要原因系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玉柴船舶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大额盈利。

19、年初到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219.09%,主要原因系按公司会计政策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增加。

20、年初到报告期末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7.13%,主要原因系受项目交付及结转节奏影响,达到交付结转条件的商品房规模相对较低。

21、年初到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46.77%及40.74%,主要原因系营业利润减少。

2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06.42%,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支付了翠湖苑二期南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5.27亿元。

2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4.68%,主要原因系在建工程投入比上年同期增加。

2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0.61%,主要原因系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以及归还到期的国内信用证等银行票据同比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5年4月1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居公司之控股股东大横琴集团的通知,珠海市国资委将大横琴集团成建制无偿划转至珠光集团。2025年9月3日,公司收到珠光集团出具的《收购报告书摘要》,珠海市国资委、珠光集团及大横琴集团于2025年9月1日共同签署了《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90.21%股权无偿划转协议》。2025年9月10日,公司收到珠光集团出具的《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对外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2026年2月,公司收到大横琴集团通知,上述相关权益变动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大横琴集团已取得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2025年9月4日、2025年9月11日、2026年2月10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5-011号、2025-041号、2026-002号公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监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任期届满。公司已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已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8月5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6年8月5日正式成立,并于同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新一届董事长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建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聘任工作。至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换届程序已全部完成。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4月24日、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1月1日、2026年7月21日、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7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5-023号、2025-043号、2025-044号、2025-050号、2026-026号、2026-029号、2026-030号、2026-031号公告。

3、公司就原股东、原董事长梁家荣侵犯公司权利的行为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县高等法院(以下简称“受理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依法追回梁家荣违背忠实、勤勉义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取得的不当得利并要求其对本公司的损失予以赔偿,并连带起诉涉嫌协助梁家荣转移欺诈财产的密切关系人(以下简称“海外诉讼”)。受理法院已就海外诉讼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公司应从被告梁家荣处获得赔偿金258,536,130.00美元,并加上自2023年10月30日起按每日70,831.81美元计算的利息,公司在本案中针对梁家荣以外的其他被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未被支持。被告梁家荣已针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海外诉讼最终判决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且最终判决能否实际执行,取决于相关司法辖区是否承认与执行、以及有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亦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海外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暂无法预估。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040号、2025-051号公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于2020年5月30日、2021年7月28日、2022年8月19日、2022年11月26日、2023年5月19日、2023年8月15日、2023年11月22日、2024年5月1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关于部分子公司股权被继续冻结的公告》(7份),内容详见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2020-024号、2021-019号、2022-031号、2022-043号、2023-021号、2023-034号、2023-041号、2024-022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子公司北京绿茵阁商贸有限公司及北京世荣嘉业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仍处于冻结状态,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2026年4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5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世荣暻观花园项目。详情请见公司2025年12月23日、2026年4月11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相关公告。本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2026年8月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第八条“公司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韩啸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因此,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韩啸,公司已完成关于本次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7日、2026年8月26日披露于指定信披媒体的公司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韩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礼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礼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韩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礼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礼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6-038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3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啸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6年10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西锋源热能有限公司旗下集中供热项目新余项目及横峰项目的投资方向由燃煤供热调整为生物质能供热,同步调整项目总投资额、设备指标及用地面积等有关内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1月25日(星期三)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有关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安排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6-040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万元。

公司属于房地产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亨达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以上案件均不会对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鲁霞,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苏常柴A(000570)、盛剑科技(603324)、宝武镁业(002182)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蔡绍伟,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7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世荣兆业(002016)、华达科技(603358)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世荣兆业(002016)等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鲁霞、签字注册会计师蔡绍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合伙人鲁霞、签字注册会计师蔡绍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世权,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认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公告编号:2026-041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变更概述

(一)基本情况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集中供热项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江西锋源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锋源”)成立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以总投资约53,000万元在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投资新建热动力供应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150亩;以总投资约30,000万元在江西省横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新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97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集中供热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鉴于国家及地方对燃煤锅炉排放、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要求持续加严和行业周期波动影响,为优化产业布局,确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及客户需求,顺利实施并可持续运营,拟将上述两个项目的投资方向由燃煤供热调整为生物质能供热,同步调整项目总投资额、设备指标及用地面积等有关内容,变更后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在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投资新建江西赣锋锂业配套供热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新余项目”),总投资约15,932.35万元(含固定资产投资15,345.29万元),项目用地面积约84.83亩。

2、在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经济开发区投资新建生物质集中供热项目(以下简称“横峰项目”),项目一期总投资约7,030.80万元(含固定资产投资6,858万元),项目用地面积约28亩。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项目实施主体

上述项目由江西锋源在项目所在地成立的项目公司新余世锋热能有限公司与上饶世锋热能有限公司分别作为实施主体,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新余世锋热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新余世锋热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春龙商业街(飞宇钻石华府商铺)16号店面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龚思海

成立日期:2023年8月1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末资产总额20,871,632.71元,负债总额7,970,878.69元,净资产12,900,754.02元,2025年度净利润-295,730.43元;2026年9月末资产总额20,482,858.91元,负债总额7,735,720.22元,净资产12,747,138.69元,2026年1-9月净利润 -153,615.33元。由于项目尚未落地,该项目公司未有实质经营,暂无营业收入。(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西锋源50%的股权并在其董事会中占有多数席位,江西锋源持有新余世锋热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新余世锋热能有限公司系为公司实际控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上饶世锋热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饶世锋热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兴安工业园岑阳大道30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章罗

成立日期:2023年5月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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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

主要财务数据:2025年末资产总额8,879,995.48元,负债总额216,992.85元,净资产8,663,002.63元,2025年度净利润 -849,062.41元;2026年9月末资产总额11,426,366.49元,负债总额238,875.28元,净资产11,187,491.21元,2026年1-9月净利润 -475,511.42元。由于项目尚未落地,该项目公司未有实质经营,暂无营业收入。(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江西锋源50%的股权并在其董事会中占有多数席位,江西锋源持有上饶世锋热能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因此,上饶世锋热能有限公司系为公司实际控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三、变更后的项目基本情况

(一)新余项目

1、项目建设地点:新余市高新区工业集中区内。

2、项目用地情况:项目用地面积约84.83亩。

3、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建设3台75t/h(两用一备)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2×75t/h生物质锅炉及配套辅助设施,配置为一用一备,二期建设1×75t/h生物质锅炉及配套辅助设施。

4、项目建设期:一期工程预计2026年12月启动建设,2027年10月建成;二期工程预计2027年10月启动建设,2028年9月建成。

5、项目投资预算: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5,932.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15,345.29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7、项目投资进度:项目已拿地84.83亩,目前尚未开始实施建设。

(二)横峰项目

1、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320国道以北。

2、项目用地情况:项目用地面积约28亩。

3、项目建设内容:计划建设3台50t/h生物质链条炉+1台45t/h生物质气化炉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台50t/h生物质链条炉+1台45t/h生物质气化炉及配套辅助设施,二期规划2台50t/h生物质链条炉及配套辅助设施。

4、项目建设期:一期工程预计2026年10月启动建设,2027年6月建成。

5、项目投资预算:项目一期计划总投资约7,030.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6,858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7、项目投资进度:项目原已拿地97亩,现拟调整项目用地为28亩,尚未开始实施建设。

四、项目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一)响应节能减排政策

节能减排是当今的国策,生物质能源是国家明确的可再生能源,其燃烧与气化利用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属于生物质碳循环范畴,按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规则计为碳中性。本项目通过集中供热与生物质燃气替代,能够实现区域散煤与天然气替代、污染物集中治理与减排,符合国家“双碳”目标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政策导向。

(二)响应能源产业结构调整战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文件中,指出要求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

(三)生物质锅炉的技术优势

项目拟采用的生物质角管式链条炉和循环流化床气化炉作为供热锅炉,该类型锅炉具有燃料适配性强、热效率与环保性突出、结构紧凑+运行稳定、操作与成本优势等诸多优点。

(四)满足区域供热要求

集中供热项目作为基础设施项目,可提升工业园招商引资水平,特别是对有用热需求的企业入驻。本工程建成后将为园区的招商引资及企业正常运行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淘汰了当地现有的部分落后小锅炉。

(五)政策优势

基于项目当地的产业政策及园区用热需求,江西锋源投资上述项目可享受当地政府在土地、税收、节能减排、高新技术企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六)项目经济性

通过对新余项目和横峰项目的财务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和不确定因素分析可知,基于目前的燃料价格,本项目预计能够实现较好的预期经济收益。

综上所述,建设本工程不仅积极响应了我国节能环保与能源结构调整的相关政策,而且解决了新余高新区工业园区和横峰县工业园区内供热的需求,在满足园区企业安全生产需要的同时,可以淘汰一批落后小锅炉。既给当地经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当地的环保事业带来一定的贡献。所以,本项目的建设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

五、本次项目变更的原因、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变更原因

本次项目变更,系公司基于外部环境变化及自身战略定位,经审慎研究后作出的决策。具体原因如下:

1、需求端方面。基于对客户市场变化的研判,公司主动对投资规模进行优化调整,使蒸汽供应能力更精准匹配客户实际使用需求,实现投资节奏与市场需求的动态适配。

2、政策端方面。国家及地方对燃煤锅炉气体排放、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要求持续加严,燃煤供热项目面临更高的环保改造投入、更严格的运行监管以及政策进一步收紧的风险,项目全生命周期合规成本与政策不确定性有所上升。

因此,面对市场与政策双重约束,公司审慎决策,将投资方向由燃煤供热调整为生物质能供热。该方向符合“双碳”战略部署,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供热领域,政策环境相对稳定;项目所在地燃料资源有保障,环保合规压力较小。本次变更系公司应对市场与政策变化的主动调整。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变更,系公司结合市场需求变化、环保政策要求及自身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合理调整,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程、防范经营风险、优化业务结构。具体影响如下:

1、建设进度方面。变更后项目所采用的生物质能供热技术路线成熟,配套审批环节相对简化,可缩短前期手续办理及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周期,有利于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并实现稳定运营。

2、风险防控方面。通过技术路线调整,有助于规避因客户用汽需求下降可能导致的产能闲置和投资沉淀风险,亦可避免燃煤路线后续环保改造的追加投入,以及环保政策进一步收紧带来的合规不确定性。

3、业务发展方面。公司通过布局政策支持度较高、成长性较好的生物质能供热领域,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优化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提升收入质量与盈利稳定性,进而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综上,本次项目变更契合公司长期可持续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在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政策、市场、技术、资金及环保等风险导致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予以防范和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6-042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1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凡于2026年11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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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10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公告。

3、其他说明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如有)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证券部。

(二)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凛、郭键娴

联系电话:0756-5888899 传真:0756-5888882

联系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峰大道288号1区17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918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016,投票简称为“世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1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我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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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16 证券简称:世荣兆业 公告编号:202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