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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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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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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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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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6年8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京市国资委)拟以其持有的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等企业股权,向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资集团)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国资集团将直接持有及通过城建集团间接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文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文旅集团)合计58%股权,成为文旅集团控股股东。因此,国资集团成为南京商旅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制南京商旅34.78%股份,构成对公司的间接收购。本次收购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文旅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南京市国资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国资集团已就上述增资事项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更名为“南京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城建集团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中。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间接股东权益变动暨免于发出要约的提示性公告》、《收购报告书》及摘要、《关于间接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二)202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议案》,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对外出租自有闲置房产,预计新签订房产租约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自有闲置房产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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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沈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焕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超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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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沈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焕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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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沈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焕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超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公告编号:2026-029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或公司)第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26年10月2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副董事长刘晶晶女士、董事张国栋先生、方红渊女士、独立董事周芬女士因公未能参加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颖女士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第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9份,回收表决票9份,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京商旅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京商旅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披露的《南京商旅关于独立董事即将期满离任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定于2026年11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事项及具体安排详见同日披露的《南京商旅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第二项、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公告编号:2026-030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经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中兴华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尊农、乔久华。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中兴华2025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219,612.2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918.5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73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宁夏红山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10%的范围内对红山河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亨达案件已完结,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红山河案件正在执行中。上述案件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近三年中兴华有5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卓丹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起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君女士,2015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在中兴华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女士,2017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在中兴华承担质量控制和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卓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卓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颖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严晓霞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2万元(含税),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9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3万元,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无变化。本次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所处行业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以及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资质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为公司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公告编号:2026-031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即将期满离任暨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即将期满离任情况
(一)离任基本情况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或公司)独立董事黄震方先生自2020年11月1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六年。黄震方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将满六年,即将期满离任,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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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黄震方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满足法定最低要求,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补选独立董事。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黄震方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责。
截至公告日,黄震方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无任何分歧,亦不存在其他需要向公司股东说明注意的情况。
黄震方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董事会对黄震方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与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俞铁成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当选独立董事后接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俞铁成,男,1975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天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道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凯石益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上海市黄浦广慧并购研究院院长,兼任上海广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广慧并购投资联盟主席、上海淮海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上海金融文化促进中心副理事长、永升服务集团有限公司(01995.HK)独立董事、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600612.SH)独立董事、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261.SH)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俞铁成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且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俞铁成先生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京商旅 公告编号:2026-032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小心桥东街18号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3日
至2026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项议案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1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小心桥东街18号三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0006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电话:025-83331603
传真:025-83331639
(二)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者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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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