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因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增加了报告期内股份数量,为保持可比性,对去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指标同步进行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事项

2025年9月2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龙迅股份关于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为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增强境外投融资及运营能力,持续吸引并聚集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筹划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龙迅股份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等相关公告。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境外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了本次发行上市的备案申请材料,并获中国证监会接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备案申请材料获中国证监会接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的时间安排,公司已于2026年6月30日向香港联交所重新递交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资料。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重新向香港联交所递交H股发行上市申请并刊发申请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国合函〔2026〕2438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股)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目前,公司港股上市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达到触发值未达到目标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51股,同时公司将对未能解除限售的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2,397股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2,451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8月17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本次未能解除限售的2,397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6年10月23日完成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三)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部分中层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份额上限为2,379.4812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为27.43元/股,认购股份数合计不超过86.7474万股(含预留)。其中,首次受让部分参与总人数不超过130人,认购份额不超过1,241.2075万份,对应认购股份数不超过45.25万股,具体认购股份数根据参与对象实际出资金额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以及于2026年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公司于2026年9月20日召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2026年9月14日,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参与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认购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计入预留份额。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查验结果,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实际参与认购份额的员工为124人,共计认购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1,454,768份,每份份额为1元,实际缴纳认购资金总额为11,454,768元,对应认购公司股份数量为417,60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417,6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10月12日非交易过户至“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一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27.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注:年初至报告期末,因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增加了报告期内股份数量,为保持可比性,对去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指标同步进行调整。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FENG CHEN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永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永祥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龙迅股份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3日

至2026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龙迅股份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01-1.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0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6年11月10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装备科技园B3栋公司投资与战略发展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股东采用信函、邮件方式登记的,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0日17:00前送达,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

6、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963号智能科技园B3栋龙迅股份

邮编:230601

电话:0551-68114688-8100

电子邮箱:dqhe@lontium.com

联系人:何冬琴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股东参会登记表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4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手续。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迅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FENG CHEN先生召集和主持,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本次回购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的各项子议案。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 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3 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4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3)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如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不得回购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5 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予以转让。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303,03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606,06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2%。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6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7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8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9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10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终止回购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的全部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下转3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