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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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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有表决权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其中陈云江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陈峥董事代为投票。

●本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宁、行长及财务负责人朱钢、财务机构负责人朱晓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人民币

■

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人民币

■

(三)公司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变动超过30%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千元人民币

■

二、股东信息

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2013年2月,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变动提示性公告》,确认法国巴黎银行(QFII)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为法国巴黎银行持有。上表已将法国巴黎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QFII)合并计算。

2.2026年前三季度,法国巴黎银行(QFII)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31,975,621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26%。报告期末,法国巴黎银行(含QFII)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275,312,179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8.40%。

3.2026年前三季度,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36,332,907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29%。报告期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854,535,105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5.00%。

4.2026年前三季度,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9,721,108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0.48%。报告期末,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747,096,370股,占本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4.13%。

5.本报告中,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直接舍尾保留两位小数。

6.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三、经营情况分析

2026年前三季度,本公司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锚定“打造国内一流的区域综合金融服务商”战略愿景,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紧扣服务实体经济,深化改革转型、科技赋能、风险防范、管理提升等各项工作,发展韧性和内生动力持续增强,保持了向优向好的发展态势。

1.业务规模稳健增长,资产负债匹配均衡

2026年三季度末,本公司资产总额32,867.5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649.38亿元,增幅8.77%;负债总额30,647.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532.75亿元,增幅9.01%;存款总额18,194.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86.76亿元,增幅8.90%;贷款总额15,688.3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444.79亿元,增幅10.14%。

2.经营效益稳步提升,成本管控取得实效

2026年前三季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1.9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4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94.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3%;实现利息净收入333.0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12%,在营业收入中占比70.57%;成本收入比19.33%,较上年末下降6.74个百分点。

3.风险防控持续加强,资产质量平稳运行

报告期内,本公司着力做细做实客户分层管理,持续优化客户策略、风险策略,提高新增授信质量,同步深化风险排查与预警运用,强化风险防控前置管理,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不断夯实资产质量基础。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不良贷款率0.83%,与年初持平;拨备覆盖率321.15%,较上年末上升7.53个百分点,保持了较好的风险抵补水平。四季度,本公司将统筹抓好新增风险防控与存量风险化解,确保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4.公司金融聚焦价值创造,着力深耕实体经济

公司金融板块锚定价值创造导向,紧扣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加快推动实施“1055”产业深耕行动,纵深推进实体转型。截至报告期末,对公贷款余额12,235.5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42.63亿元,增幅12.33%。其中,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涉农贷款余额分别较上年末增长21.13%、20.47%、6.11%、12.06%,“1055”产业融资总量较上年末增长超30%。科技金融持续完善专营组织体系,上线一站式“科创管家”服务平台,深化“融资、融智、融商、融生活、融无限”五融服务,精准布局十大赛道。绿色金融着力深耕特色场景,全面构建“1+5+10”蓝色金融发展体系;成功落地“气候贷”“蓝色+转型金融”双标签贷款等首单业务。普惠金融以“产业链、供应链”双链路营销为抓手,深耕区域特色场景,推动“鑫隆e贷”“仓单e贷”落地见效,并在全行打造12家乡村振兴特色支行。交易银行统筹推进场景金融规模化落地,加速新一代企业网银建设,“鑫云财资”签约集团客户数同比增长13%。国际业务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国际结算量同比增长39.50%,跨境人民币业务量同比增长241.71%。投资银行升级战略客户经营体系,推进总行“准直营”模式;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金额合计超2,000亿元,江苏省内份额排名稳居前列;创新打造多元化资产盘活服务模式,落地知识产权科技创新资产证券化项目。

5.零售金融深化客群经营,服务质效持续提升

零售金融板块坚持“客户为本、财富为纲、场景为要”价值主张,构建多渠道协同的获客体系,实现客户持续增量提质,深化客户分层分类经营,推进客户经营向标准化、综合化、数智化转型,全面提升客户服务质效。截至报告期末,零售价值客户数较上年末增长28.31%,手机银行App用户数较上年末增长19.02%。聚力财富管理业务发展,不断优化产品筛选与引入机制,丰富产品供给货架,强化服务体系与专业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客户资产配置与综合金融服务水平,稳步推动零售金融资产规模增长与结构优化。截至报告期末,零售金融资产(AUM)规模达11,301.1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75.78亿元,增幅12.73%。积极落实个人贷款提振消费、住房贴息相关政策,优化个人贷款投放策略,加快个人贷款产品迭代与业务流程优化,提升客户融资便利性与服务体验。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专注打造特色可持续消费金融发展模式,经营质效稳步向好。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贷款余额3,452.8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02.16亿元,增幅3.05%,个人贷款资产质量稳定向好。升级全链路数字化运营体系,深化AI数智技术在客户服务、经营管理、风险防控、员工赋能等全方位应用,加强零售从业队伍综合能力建设,全行零售机构和队伍产能产效不断增强,零售业务中收和营收创利稳步提高。

6.金融市场彰显经营韧性,延续良好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金融市场板块经营韧性持续显现,发展态势稳中向好。自营业务精进策略执行,本币投资优化结构摆布,把准交易节奏,强化营收支撑。外币投资捕捉市场波动,丰富策略打法,增强获利能力。多渠道多品种吸收资金,精细管控负债成本。同业客户协同价值评价模型不断优化,综合营销产品库和工具箱持续扩容。代客业务推进多元发展,持续优化报价机制,推进黄金积存业务。完善代客衍生业务规则,增强对客产品支持力度。积极履行做市商义务,优化报价点差和报价券种。利率债承分销坚持总分联动,踊跃承销各类主题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托管业务精耕运营质效,对内优化协同机制,对外加大拓展营销力度,深化总分协同与科技赋能,推动AI场景落地,夯实全流程风险管控。南银理财深化投研服务,持续锻造投研能力,为客户提供丰富的产品货架和全面的陪伴服务,累计26个季度排名普益标准城商系理财机构收益能力第一名,荣获“英华奖”“天玑奖”等多项外部荣誉。鑫元基金聚力创新布局,新成立基金产品7只,落地行业内首只上交所新发行规则下的ETF产品。获批1亿美元QDII投资额度,国际化布局实现突破。截至报告期末,公募基金规模达2,537亿元,结构持续优化。

四、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本公司于2016年9月5日非公开发行0.50亿股优先股(以下简称“本次优先股”),优先股简称:南银优2,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根据本公司收到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关于赎回本次优先股的无异议复函,并经本公司202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已于2026年9月7日赎回本公司全部已发行的本次优先股。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2026年8月19日、8月22日、8月28日、9月2日和9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告。

五、补充财务数据

1.补充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人民币

■

2.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人民币

■

注: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3.迁徙率

单位:%

■

注:贷款迁徙率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规定计算,为母公司口径数据。

4.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千元人民币

■

注: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详见本公司网站(www.njcb.com.cn)。

5.补充财务指标

■

注:资产质量指标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口径计算。

6.杠杆率

单位:千元人民币

■

7.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千元人民币

■

8.净稳定资金比例

单位:千元人民币

■

六、季度财务报表

详见后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

法定代表人 行长及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谢宁 朱钢 朱晓洁

■

法定代表人 行长及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谢宁 朱钢 朱晓洁

■

法定代表人 行长及财务负责人 财务机构负责人

谢宁 朱钢 朱晓洁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2026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谢宁董事长主持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有表决权董事13人,实到董事12人,其中陈云江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陈峥董事代为投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关于审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关于提名陆阳俊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对该董事候选人予以初审,并认为: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规定、办法,具备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陆阳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陆阳俊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

五、关于提名樊昊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对该董事候选人予以初审,并认为: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规定、办法,具备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樊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樊昊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

六、关于提名刘晓星先生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已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予以初审,并认为:被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规定、办法,具备任职资格。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刘晓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刘晓星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刘晓星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

七、关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本公司拟继续适时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2027年至2029年间,累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分次发行。为保证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代表本公司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框架和原则下,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的实施事宜。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度中“监事会”相关条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已不再设立监事会,为保障内部制度与公司治理架构一致,现对本公司现行17项制度中,仅涉及“监事会”表述的称谓变更或条款删除调整,且其他内容不变的制度条款进行统一修订,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结合监管政策及本公司实际,《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更名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同步进行了修订。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违约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表资本充足率和并表杠杆率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关于修订《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关于召开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1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上述第四、五、六、七、九、十二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附件: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阳俊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历任南化建设公司会计,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副总裁、董事、总裁等职。现任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裁。

樊昊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82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历任华泰证券浙江分公司零售业务部经理、营销服务团队负责人;华泰证券绍兴上大路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华泰证券绍兴上大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华泰证券上海黄浦区来福士广场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华泰证券淮安分公司总经理;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挂职);华泰证券网络金融部副总经理(视同中层正职管理);华泰证券投顾发展部总经理;华泰证券河南分公司副总经理(视同中层正职管理);华泰证券河南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刘晓星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197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首席教授。历任太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助理工程师;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后;广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金融系主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金科数字与科技金融研究院兼职副院长。

截至本文件披露日,陆阳俊先生、樊昊先生、刘晓星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本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601009 证券简称: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6-041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四楼4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3日

至2026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选举刘晓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听取报告: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管薪酬方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本次股东会通知均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本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A股股东名册主动提醒A股股东参会投票,向A股股东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A股股东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非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须在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17:00前将下述登记资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专人递送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26楼)。

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资料的原件。

3.签署回执(详见附件2)。

(二)现场登记

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下午13:30-14:30。

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四楼。

登记资料:需自行提供经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内容与非现场登记资料相同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一份,并出示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河西总部大楼26楼);

邮政编码:210019(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

(下转32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