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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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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周青、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永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贺小茂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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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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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数据来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存档的“披露权益”表格。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有H股股份数量为公司剔除了经相关方确认的H股股份数量计算所得,前十大股东所持有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不宜直接进行合计计算。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关决策部署,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着眼公司发展前景和价值创造,本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现将2026年前三季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实施效果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夯实产业根基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耕主责主业,坚持创新驱动,奋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始终坚守正确出版导向,紧扣重大主题、重要节点,深耕优质内容与核心作者资源,扎实推进内容出版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阅读服务融合发展,聚焦消费者多元文化需求,有力提升线上线下全渠道运营能力,持续优化文化服务融合发展体系;主动适应政策调整和技术革新,推进产品结构优化、服务延伸与业务融合,不断创新营销模式,扎实推进教育服务创新发展。公司再次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聚力改革创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坚持守正创新,推进融合发展。一是深化科技赋能,加强数智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出版发行领域的创新运用,推进数智化物流体系建设和印厂数智化转型;二是深化数智融合产品打造,推动“AI伴我学”融合教辅系列产品研发与功能迭代升级,“远涉文化”等融合出版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三是不断完善文化消费服务体系,持续推动门店优化升级,依托原创IP打造文旅融合新业态,完成城市旗舰店·攀枝花等门店焕新升级,落地熊猫书店(大熊猫基地店)。

(三)积极回报股东,持续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坚守“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始终将维护投资者利益摆在重要位置,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经营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持续与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2026年前三季度期间,完成了2025年度现金红利的派发工作,共计派发人民币5.18亿元。自2023年起,公司已连续3年每年实施两次现金分红。2026年公司再次提出半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7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0亿元(含税)。该方案已经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尽快完成派发工作。凭借持续高质量的现金分红,公司成功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6年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榜单。

(四)严守信披规范,精准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投资者关系管理质效,严把信息披露质量关,做实投资者关系管理,构建透明、高效的公司价值传递机制。2026年前三季度,公司坚持规范信息披露,及时传递公司信息、回应投资者关切。与此同时,通过“上证e互动”、24小时热线、分析师会议、微信、投资者关系邮箱等多种渠道,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畅通高效沟通渠道,准确传递公司价值。通过采取视频录播和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积极参加四川辖区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及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密切与投资者沟通互动。

(五)压实“关键少数”责任,保障规范运营

一是规范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20余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业赋能、监督制衡等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是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人员勤勉履职,制定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及考核评价方案》,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进一步优化激励与约束机制。三是强化“关键少数”履职保障,常态化开展专题沟通、信息推送、调研走访、专业培训等工作,落实最新监管要求,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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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永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小茂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永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小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永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贺小茂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6-046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一号一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6年前三季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概况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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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业务板块说明:

出版业务涵盖了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数字产品等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服务及物资供应等业务。

发行业务涵盖了向学校及师生提供教学用书、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及教育装备业务;出版物零售、分销及互联网销售业务等。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