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7版)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6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新爱女士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各项内容,确认其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切实保障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运营体系的平稳运转,进一步提升其综合竞争实力,结合湖南徕木当前经营实际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湖南徕木增资7,000万元人民币,以增强湖南徕木的资金实力与运营承载能力,为其持续稳健运营奠定坚实基础。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南徕木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子公司增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7,000万元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增资是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增资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总体风险可控,但仍可能面临政策变化、行业环境、经营风险等多重因素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加强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做好风险管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子公司增资概述

1、本次交易概况

为切实保障湖南徕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徕木”)运营体系的平稳运转,进一步提升其综合竞争实力,结合湖南徕木当前经营实际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湖南徕木增资7,000万元人民币,以增强湖南徕木的资金实力与运营承载能力,为其持续稳健运营奠定坚实基础。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南徕木的注册资本将由3,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0,0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3、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增资事项相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增资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4、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增资标的概况

2008年公司于湖南省汉寿市设立了子公司湖南徕木,占地100亩,呼应上海总部完成连接器及屏蔽罩产品的生产交付工作,2023年12月湖南徕木通过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GR202343005554),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持续提高研发投入进行前沿技术研究及推进新技术在新产品开发中的应用,使湖南徕木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截至目前,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湖南徕木100%股份。

2、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

3、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5、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增资标的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为单方增资,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增资金额按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1元人民币的价格认缴,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子公司湖南徕木增资有利于促进其良性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是公司结合长远发展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增资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能够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总体风险可控,但仍可能面临政策变化、行业环境、经营风险等多重因素的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加强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做好风险管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33 证券简称:徕木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8,000万元

● 补流期限:自2026年10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814,81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790.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2〕2-23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及《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等文件,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使用资金情况如下:

■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848.62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5,343.11万元(含利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一定的闲置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并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及需求情况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