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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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把握AI基建高速发展期机遇,有效协同公司现有的工程建设、微电网、冷热能源管理等产品与服务,开辟培育上市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公司投资设立了经营算力相关业务的全资子公司无锡华光智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光智算”),注册资本金4.58亿元人民币,华光环能持股比例100%。公司已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于2026年10月12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由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数据局签发的《营业执照》。华光智算将作为公司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服务等领域业务拓展的核心主体,开发市场机会,未来拟开展算力服务、算力租赁、算力中心投资建设、算力设备贸易等相关业务。
华光智算所从事业务系专业化较强的全新业务,公司有关技术及服务能力尚在积累储备阶段,相关业务团队正在组建中,相关业务正在洽谈中,目前尚无具体订单或建设项目,且未来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变化、算力相关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加剧、技术升级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业务规模和经济效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准确预测对经营业绩的影响。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蒋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琳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蒋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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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缪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琳
(三)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52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1月13日 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16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1月13日
至2026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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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5日、2026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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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08
3、登记时间:2026年11月10日(星期二)至2026年11月12日(星期四)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国联金融大厦15楼1508
联 系 人:舒婷婷
联系电话:0510-82833965
传 真:0510-82833962
邮政编码:214131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49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0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经审查,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中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财务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决议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940,961,3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096,135.5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已通过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具体分红方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5,013,324股已实施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955,965,729股变为950,952,405股。会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55,965,729元变更为人民币950,952,405元。
因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发生变化,会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的条款。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提议于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2026年11月9日。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废止《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3项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 2026-051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0 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变更注册资本
2026年7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5,013,324股。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完成了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55,965,729股变更为950,952,405股。
鉴于上述股本变动均已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55,965,729元变更为人民币950,952,405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上述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发生的变化,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相关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6-050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6年前三季度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已通过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77,919,730.66元。经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10月28日,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为940,961,35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4,096,135.5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占公司2026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7.31%。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已通过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29日

